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民福路84号
电子邮箱:826236174@qq.com
联系电话:023-45671479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民生服务办、经济发展办: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执行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的通知(试行)》(铜民发〔2015〕274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件)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废止的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执行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的通知(试行)》(铜民发〔2015〕2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