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了《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5日,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形成了《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部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5日,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