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民发〔2023〕92号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福彩投注站:
《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方案》已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方案
根据《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福利彩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渝福彩发〔2022〕112号)精神。为促进我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全区福彩销售系统争先创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区在售的福利彩票销售专主营店(含民心亭)、幸运小店、即开票常态卖场。
二、参评条件
(一)严格遵守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的代销合同,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区福彩工作站的管理。
(二)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按时参加市福彩中心及区福彩工作站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及活动。
(四)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经营不少于12个月。
(五)专主营店、民心亭当年销量无连续三个月下滑。
三、统计票种和标准
含电脑票、即开票。电脑票销量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统计为准,即开票销量以站点专用扫描枪入站销售统计为准。
四、奖励补助内容和标准
(一)销售奖励
1.适用范围
福利彩票销售专主营店(含民心亭)、幸运小店。
2.考评方式
按照年度总销量排名、同比上年度总增量排名、同比上年度总增幅排名给予奖励。
3.奖励标准
年度总销量排名:设置3个奖项。一等奖1名,给予2000元奖励;二等奖2名,给予1000元奖励;三等奖3名,给予500元奖励。
年度总增幅排名:设置3个奖项。一等奖1名,给予2000元奖励;二等奖2名,给予1000元奖励;三等奖3名,给予500元奖励。当年度新建站点,不参与当年度该奖项参评。
年度总增量排名:设置3个奖项。一等奖1名,给予2000元奖励;二等奖2名,给予1000元奖励;三等奖3名,给予500元奖励。当年度新建站点,不参与当年度该奖项参评。
以上奖项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获评一个。
(二)即开票常态卖场建设补助
1.适用范围
自2023年1月起,经区福彩工作站认定,由社会个人或单位出资在万达广场、龙城天街、老步行街核心商圈内区福彩工作站指定区域搭建的即开票常态卖场。
2.建设补助
场地年租赁费用达100000元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0元场地补助,补助年限为两年。
(三)即开票常态卖场销量贡献奖
1.适用范围
我区在售的即开票常态卖场
2.奖励标准
按照年度总销量超过100万的超量部分给予阶梯式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超量达60万至100万(含),给予1000元奖励;超量达100万至200万(含),给予2000元奖励;超量达200万至300万(含),给予3000元奖励;超量达300万以上,给予4000元奖励。
按年度实施,超量部分满足上述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获得一次补助,不重复享受。
五、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按照自愿报名的形式申请奖励补助,填写《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
(二)资格审核。次年1月,由铜梁区福彩工作站对符合参评条件的销售站点上年度销量进行统计,评选出获奖对象。即开票常态卖场建设补助需提供租赁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已建图片。
(三)资金发放。对审核通过的站点,由获评对象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两个月内由铜梁区福彩工作站按程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卡发放。
(四)监督管理。若获奖业主出现资料弄虚作假或违反《重庆福彩投注站销售员行为规范》中规定的有关行为,一经发现查证,追回资金,取消下年度获奖申报资格。
六、其他
(一)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原(铜民发〔2018〕87号)作废。
(二)本方案由铜梁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三)所需费用从市福彩中心下达区县的工作经费中列支。
附件: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申报表
附件:
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申报表
站点类型 |
£福彩专营店□福彩主营店 □民心亭 £幸运小店£即开票常态卖场 | ||
站点编号 |
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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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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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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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月 |
经营状态 |
£在售 £撤销 |
申请类型 |
£销量奖励 £即开票常态卖场建设补助 £即开票常态卖场销量贡献奖 | ||
本人系号福彩销售站(常态卖场)业主(经营者),自愿遵守市福彩中心及铜梁区福彩工作站的规章制度,现自愿申报铜梁区福利彩票销售奖励补助,并遵守其条款规定,若有违反,自愿取消其奖励资格。
申报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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