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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9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402560

联系电话:023-45695001

政府网站:https://www.cqstl.gov.cn/bm/qnyncw_71113/zwgk_70831/zfxxgkzn_70833/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统筹推进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拟定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做好扶贫开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和接待、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农业行业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各项资金、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各种财务票证的管理等。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

(四)规划和产业发展科。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智慧农业发展。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执法监督、培训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六)扶贫开发综合科。负责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拟定、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脱贫攻坚综合考核、日常督查检查等工作。负责做好扶贫领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构建扶贫领域大格局。

(七)扶贫开发项目科。负责制定扶贫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全区扶贫资金的分配和监督管理。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八)农业综合建设科。负责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保护调查、监测,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

(九)农业品牌与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区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指导粮油、经济作物、渔业、农业机械化、畜牧业、饲料饲草业、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承担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渔业资源和农作物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管理。牵头承担农业行业应急管理、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船、渔港。监督指导畜牧业、渔业、农机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疫情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