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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2019-08-13
  • 2019-08-30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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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19126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

26号提案的复函

张勇委员:

您提出的《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我区农村土地流转》(第26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对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改变土地用途、引进农业企业实力不强、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分析很到位,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于您提出的三点建议,我委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把好企业引进端口,防止骗取农业补贴

(一)建立项目风险保障机制。去年底,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铜府发〔201818号),该《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建立项目风险保障机制。文件中明确要求各镇(街)在招商引资中要加强调研和考察,切实指导村社和承包农户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风险保证金缴纳条款,在和业主签订合同时收取一定风险保证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农业项目评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铜府发〔201818号精神,各镇(街)在引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项目时,对业主拟实施的农业项目要进行评审,防范产业项目经营风险。根据流转使用农地规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如规模在50亩以下的,由项目落地镇(街)负责评审;规模在5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由项目落地镇(街)负责初评,然后报区农业项目评审联席会议评审;规模1000亩以上的,经镇(街)初评及区农业项目评审联席会议评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查备案。项目评审重点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从事农业经营的主体资质、商业信誉、农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土地用途、环境保护、风险防范和是否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核,防止有的业主为了编项目争取国家的资金投入,防范假流转骗取农业补贴

(三)严格把握对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的审核认定。按照我委《关于明确规模经营家庭农场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铜农委〔201592号)及《关于明确农业专业大户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铜农委〔201591号)要求,严格认定程序及标准,切实把好引进来的初始端口,做到引进真正有实力、诚心发展农业项目的企业。目前,我区已累计培育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694个,并将在每年下半年集中认定一批。

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一)加强宣传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使广大农民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技术指导,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制定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委托书等模板,明确了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抵押担保和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编制了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汇编等,要求各镇(街)每季度末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委报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做好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的登记归档工作,促进土地规范化流转。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村土地流得出去。

(二)依托主导产业,稳妥推进流转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发展步伐,积极推进一村(乡)一品建设,以产业发展带动土地流转。结合我区实际,大力鼓励农户采取以出租、转包、入股为主的流转方式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调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托粮食、生猪、蔬菜、水产、经果五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土地流转。支持村集体用集体资产、资源入股,鼓励农民以承包地折价入股,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组建村集体+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的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农民成为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股东,参与集体收益分红,使他们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指导模式。一是着眼于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统一建立了24小时在线的“12316”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热线,农业专家24小时为广大农民提供三农信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二是我区近年来探索建立了以专家定点联系到片、农技人员包村联系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技推广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农技推广模式。从全区农技干部队伍中选择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的农技干部100名作为农业科技指导员,利用村社院坝、田间地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指导培训1000名农业业主及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10000余户;打造了重庆龙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少云高碑乌鱼养殖股份合作社等10余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并在每个基地建立了1所农民田间学校,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加强企业运行监管,防止改变土地用途

(一)严格耕地林地保护制度。根据铜府发〔201818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委和镇(街)积极指导和监管租地企业或个人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实现化肥、农药、抗生素三降,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出现掠夺性经营,确保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加强土地规模管理,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严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严格国家森林保护制度,严禁违规毁林用地。目前我委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渝规资2019413号)要求,实行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管理,加强了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二)开展空壳社清理。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乡振组办〔20196号)要求,我区于20194-6月开展了空壳社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截至20195月底,我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98个,清理出空壳社”113个,对存在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六类问题的空壳社建立问题台账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排查结果及问题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按照不同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此次专项清理为契机,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同时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1979)精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适时监测,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规范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三)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

1.动态掌握土地流转租金欠费情况。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信访突出问题,我委于今年3月拟定了《铜梁区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从今年4月开始,每月20日统计一次土地流转欠费兑现情况。同时定期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上对土地流转欠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区联席办(信访办)报送工作开展推进情况。

2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市里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78),该《意见》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如:加快健全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完善家庭农户适度规模经营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鼓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落实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稳步提高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优先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村小微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管护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3.具体化解措施。一是续加大对涉农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减轻涉农企业部分经济负担。我委利用2018年和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分别支持农民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2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4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的合作社4个,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5个;2019年农业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发展,全区计划在少云镇、维新镇、高楼镇、安居镇、白羊镇、福果镇种植发展艾草产业约10000亩,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二是保障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涉农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区里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铜金融办〔201617号)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1000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截至20195月底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61749万元、发放18921万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余额1440.6万元,发放139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00万元,发放300万元;农户小额贷款余额11478万元,发放5830万元;其他创新型贷款余额11232万元,发放6280万元。贷款利率较央行基准利率上浮40%-70%,暂无不良贷款。从贷款用途看:超过90%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用于发展特色种养殖,其余用于农产品深加工,有效拓展了农业产业链,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三是加大政策性保险宣传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今年3月召开了水稻保险工作推进会,督促保险公司和各镇(街)加大水稻种植保险的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针对个别镇(街)水稻保险进展情况进行了座谈,截止今年5月已投保约3.5万亩。目前,区里正在推进5个市级贫困村所有农户个人自付部分的水稻保险和5个市级贫困村建卡贫困户的产业保险工作。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方面我委积极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主参加每年市农业农村委分别开展的两期培训,每期2-5名。另一方面在深入基层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训方式在镇(街)村、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着力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以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实现学与用无逢对接,提高培训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培训水平和效果。2017年我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00人,2018年培训950人,2019年预计培训1100人。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朱华友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45683763

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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