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2〕17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
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内设科室、事业单位,相关业主:
根据《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渝委农办〔2021〕2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农办发〔2021〕169号)要求,现就铜梁区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基础人才库
以镇(街道)为单元,全面摸清本辖区在乡、返乡、入乡人才状况,建立农村致富带头人基础人才库,包括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
(一)建立培养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附件4、附件5),做好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一是对系统中已有的高素质农民,核实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未生产经营的,从系统中删除。二是对本辖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录入培养对象库。三是将“2020年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录入到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系统(已录入忽略);系统中已有的,不重复录入。各镇(街)负责审核把关,汇总上报镇(街)录入信息,确保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录入、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认定对象库。通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委录入经认定后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档案,建立认定对象库。录入信息包括主体类别、创办项目、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年经营收入(收益)、带农人数、带农方式、带农预期效果、扶持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动态更新基础人才库。由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分别负责培养对象库和认定对象库的动态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二、严格评选认定
(一)明确认定标准。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6。
(二)有序开展评选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认定对象必须从培养对象库中遴选产生。原则上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只认定一名农村致富带头人。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取消认定资格。申请人要填写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2),根据实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流转(入股)土地等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农户务工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身份信息、产业信息和带动情况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由所在镇(街)人民政府初审,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评审,确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认定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每人将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补(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强化工作保障
各镇(街)要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政策措施,广泛发动和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才踊跃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之中,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务必在202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附件2(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附件3(2022年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汇总表)各2份及佐证资料1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603室,同时报送电子档至邮箱:2464533112@QQ.com。(每个镇街可以多申报)。
联系人: 唐洪兵 023-45695912 18996065063
附件:
1.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计划表
2.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认定申报表
3.2022年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汇总表
4.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5.致富带头人系统登录账号密码(镇街)
6.铜梁区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标准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