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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 2023-04-19
  • 2023-04-19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铜梁区转移支付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铜梁区转移支付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27-8月,我区连续晴热天气,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截至2022831日,全区农业受灾面积128014.98亩,成灾面积54009.83亩,绝收面积16277.6765亩,造成经济损失9121.6919万元。为最大限度挽回灾害损失,我区迅速行动,及时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工作,通过使用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555万元,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16.6万亩以上,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八批)的通知》(渝财农〔202292号)精神,共下达我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55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统筹做好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区20227-8月高温干旱农业灾情实际,555万元全部重点用于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灾后恢复生产等。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区根据各镇街在20227-8月高温干旱灾害中农渔业受灾面积、经济损失、落实扩种秋马铃薯规模种植(10亩以上)、耕地面积、规模经营农业产业面积等情况,结合秋季蔬菜保供,于20221011按比例给各镇街分配救灾资金。救灾资金补助工作,由各镇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直接补助受灾对象的,补助对象须经村、镇街两级核实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原始票据。各镇街在收到救灾资金1个月内必须兑付到位,同时将所有补助审核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要求各镇街要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蔬菜保供,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达到规定绩效目标。要严格遵守财政惠农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强化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我区严格审核镇街补助方案,村(社区)、镇街对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审查,区级进行抽查。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通过使用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555万元,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16.6万亩以上,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支持抗旱救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全年实际完成值16.6万亩以上;支持秋粮作物抗旱稳产(增补改种晚秋作物)全年实际完成值1.22万亩以上;及时恢复正常生产;上级资金下达到我区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100%;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4.03%;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灾区生产秩序基本恢复;粮食播种面积84.52万亩,保持稳定;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保持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下一步打算

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抓好关键技术落实,抓好病虫害监测防治,抓好灾后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铜梁区转移支付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419



附件


铜梁区转移支付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

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100%)

年度资
金总额

555

55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555

555


地方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
科学性

结合各镇街受灾情况、经济损失等分配


下达
及时性

20221011日下达到各镇街


拨付
合规性

按财政要求由镇街通过一卡通拨付


使用
规范性

主要用于抗旱救灾、秋粮防灾稳产、灾后恢复生产,使用规范


执行
准确性

全部用于灾后恢复生产,执行准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审核镇街补助方案,村(社区)、镇街对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审查,区级抽查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到位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16.6万亩,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支持抗旱救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

8.5万亩

16.6万亩


支持秋粮作物抗旱稳产(增补改种晚秋作物)

1.15万亩

1.22万亩


质量
指标

灾区生产能力恢复

基本恢复

基本恢复


时效
指标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资金下达到区县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90%

100.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

10%

4.03%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灾区生产秩序恢复

基本恢复

基本恢复


可持续影响指标

粮食播种面积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85%以上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
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
全年执行数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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