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6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太平镇、白羊镇、南城街道及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要求,相关业主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重庆牧堂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特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食佳蔬菜专业合作社3家业主作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对象。现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资金及建设任务下达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财政补助资金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要求
(一)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执行,各实施业主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开工建设。
(二)本次项目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铜梁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铜农委〔2020〕113号)参与股权化改革。
(三)项目完工及验收。该项目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完工后应积极申请镇街验收,镇街初验合格后,由所在镇街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申请区级复核验收,并提交经镇街级签字后的项目验收表。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需提供以下竣工验收资料,项目建前、建中、建后同背景同角度的图片资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项目实施示意图、隐蔽工程图片、收方记录、项目财务结算单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各项目业主应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有关项目镇街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派专人到现场检查和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同时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
2022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推广应用项目资金计划表 | ||||||||
序号 |
镇街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白羊 |
白羊咸菜基地智慧生产车间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食佳蔬菜专业合作社 |
27.62 |
27.62 |
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水碾村15组 |
五个系统的信息化改造,库房管理系统、AI监控系统、直播基础环境系统、库房温湿度管理系统、平台展示系统等 |
详见实施方案及预算审核报告。 |
2 |
南城 |
黑鸡养殖数数字化管理项目 |
重庆特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0.85 |
42.55 |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巴岳村一组 |
环境监测设备1套; 云服务租赁5年; 电脑2台; 孵化机13台; 打印机2台; 电视1台; 电子秤2台; 黑鸡养殖数字管理系统1套 |
详见实施方案及预算审核报告。 |
3 |
太平 |
牧堂纯智慧农业项目 |
重庆牧堂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63.68 |
29.83 |
重庆市铜梁区太平镇垣楼村9社 |
建设鱼菜共生智慧系统1套 新建钢筋混凝土池鱼6.5米*6.5米鱼池10座 |
详见实施方案及预算审核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