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11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的通知
各镇(街)、各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市级下达我区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27万元。为做好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90号)要求,现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服务范围和面积
2023年我区计划开展水稻机耕、机插(含集中代育秧)、统防统治、机收四个环节生产托管服务,高粱机耕、机播、统防统治和机收四个环节生产托管服务,服务总面积不低于3万亩。
二、申报条件
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农办财﹝2017﹞41号文件规定的以下4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补助标准
水稻机耕每亩服务价格120元,机插(含集中代育秧)每亩服务价格170元,统防统治每亩服务价格35元,机收每亩服务价格110元;高粱机耕每亩服务价格110元,机播每亩服务价格50元,统防统治每亩服务价格35元,机收每亩服务价格90元。重庆市作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比重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与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交叉补助不得超过上述补助标准总量,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等。
(三)申报资料:1.项目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盖章纸质件各一份;2.社会服务组织证书复印件一份;3.服务对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或农业经营主体的要复印证书一份。
(四)服务组织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几家服务组织互相为对方流转土地服务的情况,不能申报和获得财政补助资金。
(五)服务对象同一环节生产托管服务不能与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重复申报和获得财政补助资金。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区农业农村委下发申报通知,各镇街组织具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自愿申报,让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进行双向自愿选择,重点支持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服务组织,每个镇街组织申报的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
(二)镇(街)审核遴选。各镇(街)对服务组织应具备的4个基本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开公平、规范择优的方式遴选1个及以上服务组织,通过文件、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和监督电话,并将遴选的服务组织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要严格审核遴选,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三)区级综合审定。根据镇街的项目申报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综合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备案通过后区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按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且在规定时间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前。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印映;联系电话:18680791043;邮箱:244816140@qq.com。
附件:1.铜梁区2023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铜梁区2023年高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水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镇(街)名称:分管领导:填报人:联系电话:单位:亩 | |||||||||||||||||||||||
序号 |
服务组织名称 |
服务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服务对象名称(小农户、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 |
实施地点(村名) |
机耕 |
机插(含集中代育秧) |
机防 |
机收 | |||||||||||||||
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
是否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
是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 |
是否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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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铜梁区2023年高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镇(街)名称:分管领导:填报人:联系电话:单位:亩 | |||||||||||||||||||||||
序号 |
服务组织名称 |
服务组织应具备的4个基本条件 |
服务对象名称(小农户、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 |
实施地点(村名) |
机耕 |
机播 |
机防 |
机收 | |||||||||||||||
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
是否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
是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认可和好评 |
是否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面积 |
其中服务小农户亩数 |
服务村集体亩数 |
服务农业经营主体亩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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