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3〕9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0号提案的复函
郑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建房,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30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协商,并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关于个别群众法律观念淡薄,对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概念理解不透、了解不清的情况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及有关部门每年结合重要宣传日,通过集中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
(二)关于住房分散、规划不合理、建设规模不统一、房屋闲置率高的问题。在上轮村规划布局时,受社会经济条件发展的限制以及群众诉求的不断变化,农村居民点分布较为零星且风貌不统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齐全。一是根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启动铜梁区266个村村庄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本轮规划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底图底数,结合农村地籍调查、地理国情监测、遥感影像等数据,落实“三线”划定管控要求,通过摸清村自然资源本底现状、优化村建设用地布局,编制可落地的实用性村规划,引导村庄建设。二是为了便于全区宅基地管理,2022年为28个镇(街)、执法支队、宅管中心配备了RTK和平板电脑,目前各镇(街)已全面使用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
(三)关于政策约束与群众习俗之间的矛盾、专业人才紧缺问题。一是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调整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为了提升镇(街)办事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服务质量,我委多次召开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会,并根据镇(街)需要,实地开展培训会,为办事人员仔细解读上级政策、法规及实际操作要点等。二是对于受“三线”制约,确实找不到宅基地修建房屋的,会协调规资部门调整规划。
(四)关于执法力度不够,建房中遗留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我委自2020年1月1日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以来,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法、绝不姑息纵容。一是重点对2020年7月3日后发生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对正在发生的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违法占地建住宅行为绝不姑息。对2020年7月3日前发生的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待国家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市级分类处置方案、区里的分类处置办法出台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宅基地巡查制度,28个镇街276个村与涉农社区分别配备至少1名协管员,发放宅基地巡查记录本1442册。2023年我委协同有关部门,从区、镇(街)、村三级开展宅基地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同各镇(街)人民政府、行政村不定期不定点进行动态巡查。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宣传,形成遵纪守法良好氛围
区农业农村委将协同各有关部门通过集中宣传、院坝会等方式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读解释,普及守住“三线”的重要性和宅基地审批程序,曝光典型,增强群众合规合法申请宅基地意识,提高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房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合理布局,完善管理审批机制
在村规划中合理布局村各类用地,完善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坚持“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原则,引导村民住宅向交通条件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方集中。指导镇(街)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将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及时对符合“一户一宅”等要求的进行审批。同时,结合《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重庆市铜梁区民居建设指引》,为村民建房在用地选址、方案规划设计、建筑风貌管控等方面予以引导,提高村民建设美好新家园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全过程监管能力
一是我委将继续适时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集中培训,同时根据各镇(街)需要,前往实地开展宅基地管理培训会,不断加强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巡查力度,不定期、突击式前往镇(街)、村(社)抽查,并督促经办人员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完善巡查台账,及时制止发现的问题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做好问题跟踪督办。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