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报2024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2024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调整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调整为:2023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含)13032元的脱贫户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2023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3032元的脱贫户(名单附后)及风险未消除的监测户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强化到户产业扶持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对无劳力或弱劳力“两类群体”采取代种代养方式发展产业,产业收益由农户与带动主体共享,并确保“两类群体”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50%。
三、调整公示时间
结合2024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的实际情况,2024年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各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1.《铜梁区各镇街脱贫户2023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13032元统计表》
2.《铜梁区各镇街脱贫户2023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13032元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