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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2024〕7号
  • 2024-01-16
  • 2024-01-16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关于预申报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的通知

铜农委〔20247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关于预申报2023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和《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铜财〔2023541号)精神,下达我区2023农业全产业链及农产品加工贴息(设施农业贷款)150万元,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4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方案以区政府审批为准。

一、贴息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 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

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 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不包括建设主体日常经营周转性贷款利 息支出。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施种植方面。主要用于完善现代设施种植园区配套设施, 建设温室、大棚等标准化温室设施,配套无土栽培装置、低成本 水处理、水肥一体化等辅助生产装备,配套产地预冷设施、分级 包装、低温配送等生产配套设施,配套自动通风、电动卷帘、小 型打药机与智能调控系统等信息化与智能作业装备;配套实施现 代设施种植业改造提升,加快老旧低效温室设施结构改造;建设 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育秧设施设备;建设集约化育苗

生产设施、自动化育苗装备、温室大棚环境精准调控装备。

(二)设施畜牧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圈舍;支持数 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配备饲料收贮与加工、精准饲 喂、疫病防控、粪污处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和智能化养

殖管理系统等。

(三)设施渔业方面。主要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工厂化养殖车间;已建设施渔业提档升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四)仓储保鲜和烘干方面。主要用于建设预冷冷却设施设备、 冻结设施设备、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等。

三、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不予贴息:

(一)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

(二)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三)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

(四)贷款本金或利息季度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六)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存在大棚房整治、环评及检疫不达标等问题;

(八)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九)不符合《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八条规定的农业主体。

四、贴息标准

(一)贴息时间。本次贴息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 1231日,以后每年均为当年11 日至1231 (实施过程中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二)贴息金额。正常履行还款责任的建设主体可申请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70%且不得超过2%, 单个建设主体2023年度累计获得的贴息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不得与农产品加工贴息等其他市级以上贴息政策重复支持。

(三)贴息方式。采取地方补贴、中央补助的方式,对试点区县实际支出的贴息资金,市级以上财政补贴95%,剩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五 、贴息流程

(一)建设主体申报。建设主体自愿向区县农业农村委提交贷款贴息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明确所属领域、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贷款规模等内容。区农业农村委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

(二)区级组织审核。试点区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受理建设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材料,会同区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对贷款贴息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把关。对拟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三)市级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汇总试点区县贷款贴息名单和贴息额度,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六、申报资料

(一)《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情况审核表》(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银行贷款合同、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

(四)镇街、园区推荐函,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是否享受其他贴息项目,两年内有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初审后,将纸质件(附件123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201办公室、区畜牧业发展中心605办公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1040636876@qq.com1906653051@qq.com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023-45630353

区畜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罗焊明;联系电话:023-45671360

五、申报时间

2024122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要求事项

(一)请各镇街认真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申报,应报尽报。

(二)申报主体要对自己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已向其他部门将同一贷款利息进行了申报的,不得再次向我委重复申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贴息资金。

附件:1.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请表

2.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情况审

核表

3.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

目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4116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申报表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所在地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主营业务活动

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

帐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企业贷款情况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用途

本年支付利息(万元)

-

总计

是否列入国家信用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名单

真实性承诺

1.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本经营主体自愿承担因材料真实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经营主体未多头、重复申报贷款贴息。

负责人(公章):

镇街、园区初审意见:

审核人:负责人(公章):






申报主体名称(盖章):

经办人员:                联系方式                           


附件2

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情况审核表

申报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贷银行简称

开户行账号

贷款金额

贷款起止日期

已付利息合计

贷款用途

经营主体填报栏

****年度贷款利息支付日期

****年度贷款已付利息金额(每月支付金额)

银行审核意见(盖章):

1.

2.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说明: 1.此表由申请经营主体填写(一笔贷款填写一张),送所在地贷款银行审核和盖章;

2.经营主体贷款支付利息,应以贷款银行利息结算清单数据为准,并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附支付利息凭证;

3.贷款起息日期以银行实际放款到账日期为准,贷款截止日期以经营主体本金还款凭证日期为准

附件3

铜梁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202311—20231231

贷款金额

贷款用途

贷款起止日期

承贷银行简称

202311—20231231

已支付利息

备注

1

2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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