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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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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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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2449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4号建议的复函

王明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建议》(第2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更新改造农田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为了改善或消除限制性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结合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申报规划,我区计划于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机械化水平较低区域实施5万亩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关于对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高标准农田监测与用途管控,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持续利用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报送<铜梁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管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铜农委文〔202374号),明确了我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方式。一是铜梁区农业农村委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区管护责任落实等工作;二是涉及到的项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及管理维护的落实;三是所项目村村民委员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关于加强资金保障,根据整治难易程度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地势平坦的可以降低补助标准,地势陡不利于整治的可以适当提高补助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万州等36个区县(自治县)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暨实施计划的批复》渝农〔202334号,明确了示范项目市级以上投资标准不得随意改变,确需调整的,高出部分由区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保障,应按程序报审。因此,根据项目区实际需求可以调整该区域建设内容,亩均投入符合投资标准即可。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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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


(联系人:李中洋;联系电话:13028397391;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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