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铜农委函〔2024〕4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4号建议的复函
王明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建议》(第24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一、关于“更新改造农田设施,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为了改善或消除限制性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结合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申报规划,我区计划于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机械化水平较低区域实施5万亩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关于“对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高标准农田监测与用途管控,完善管护机制,保障持续利用”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报送<铜梁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管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铜农委文〔2023〕74号),明确了我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方式。一是铜梁区农业农村委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区管护责任落实等工作;二是涉及到的项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及管理维护的落实;三是所项目村村民委员会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关于“加强资金保障,根据整治难易程度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地势平坦的可以降低补助标准,地势陡不利于整治的可以适当提高补助”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万州等36个区县(自治县)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暨实施计划的批复》渝农〔2023〕34号,明确了示范项目市级以上投资标准不得随意改变,确需调整的,高出部分由区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保障,应按程序报审。因此,根据项目区实际需求可以调整该区域建设内容,亩均投入符合投资标准即可。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中洋;联系电话:13028397391;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