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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24〕57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69号建议的复函
周真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户政策补贴力度的建议》(第6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种粮农户补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农业粮食作物补贴范围,研究将水稻、玉米等我区常见农作物纳入补贴范围”的建议
目前,我区现有的支持粮食种植的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这三项补贴的作物类别范围均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类粮食作物,已涵盖本地绝大部分常见农作物类别。
二、关于“建立现有耕地、种粮补贴定期增长机制”的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自2016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已经逐步建立现有耕地、种粮补贴定期增长机制。《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改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市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度,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对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提高实际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淮钢;联系电话:15334527618;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