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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函〔202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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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函〔2024〕57号
  • 2024-06-26
  • 2024-06-26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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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2457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69号建议的复函

周真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户政策补贴力度的建议》(第69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种粮农户补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农业粮食作物补贴范围,研究将水稻、玉米等我区常见农作物纳入补贴范围的建议

目前,我区现有的支持粮食种植的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这三项补贴的作物类别范围均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类粮食作物,已涵盖本地绝大部分常见农作物类别。

二、关于建立现有耕地、种粮补贴定期增长机制的建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自2016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已经逐步建立现有耕地、种粮补贴定期增长机制。《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有效的原则,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改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市级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精准度,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对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提高实际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2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淮钢;联系电话:15334527618;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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