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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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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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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2469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60号建议的复函

刘朝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退耕还林与乡村振兴和谐发展的建议》(第160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退耕还林与乡村振兴和谐发展的建议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各部门、各镇街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压力传达到位、政策执行到位、问题处置到位,坚持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3年,为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由镇街牵头,累计完成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4.8万亩,整改率达102.23%,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三区三线划定后,虽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体保护目标大幅下降,但仍存在布局零散、未集中连片、不利于保护等问题。同时,由于大量优质耕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业,导致耕地流出变成林园地,后续成园成林问题逐步凸显。虽然国家出台了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幅较大,导致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耕地恢复项目选址。由各镇街负责组织村社实地踏勘,充分考虑宜耕条件、实施可行性、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镇街年度拟恢复补充耕地实施范围。二是做好年度方案编制。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与镇街共同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积极引导林园上坡、平地种粮,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三是加强实施监管。由各镇街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实施范围,报经区耕地保护工作专班备案后实施。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扩大粮油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化肥、农药补贴覆盖面,提高种粮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62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莫林;联系电话:45589659;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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