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铜农委函〔2024〕76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205号建议的复函
戴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土地“非粮化”整治和撂荒地整治工作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的建议》(第20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农业农村委在区耕保专班的领导下,牵头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即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做好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农业生产,通过培育种粮主体、加强技术指导、落实惠农政策等方面,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同时,做好区耕保专班办公室下发的撂荒耕地及“非粮化”图斑整治工作。
2023年,为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我区累计完成耕地存量“非粮化”处置4.8万亩,整改率达102.23%,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2024年市耕保专班交办我区存量“非粮化”风险图斑整治工作,其中涉及自然撂荒的8060块,面积25110亩;涉及农业结构调整的314块,面积1670亩。截至2024年5月27日,已全面完成8374个图斑现场核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综合研判,针对可复耕复种地块制定治理方案,推进落实复耕复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部署。成立耕地保护工作专班,组织召开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处置会商会、“非粮化”问题处置及撂荒耕地核查整治工作推进会等会议6次,印发《铜梁区加强耕地撂荒核查利用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并抽调各部门精干人员组成联合指导组,督促指导各镇街推进耕地“非粮化”处置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撂荒耕地核查整治机制的通知》(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专办发〔2023〕2号),有效落实撂荒耕地核查整治四项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增量控制,建立源头预防机制。把好新引进项目准入关,抓好综合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土地流转后,因经营不善导致的耕地撂荒现象。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动态发现机制。各镇街落实村、社排查职责,以社为单位,建立撂荒耕地村社网格力量,对辖区一年以上未耕种的撂荒耕地进行“常态化”“地毯式”“拉网式”“全域式”摸排登记,不断理清撂荒面积、土地所属关系、地块位置、有无劳力复耕等情况,建立健全撂荒耕地动态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建立系统处置机制。对排查出的撂荒耕地因地制宜,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分类推进复耕复种,要综合运用“合作社流转、大户承包、业主流转带种、致富能人带种、村集体耕种、社会化服务或亲友代种托管、农户自耕自种”等模式复耕复种撂荒耕地,确保逐步整改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四是强化长效监管,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强化考核督促,将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情况纳入镇(街)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考核指标单项,对耕地撂荒整治利用工作实行过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完成比例。
(三)加强政策宣传。已召开“非粮化”政策宣传培训会4次、土地流转相关业务培训会2次、制作《耕地“非粮化”政策明白纸》等宣传资料1000册,宣传栏滚动播放“非粮化”宣传语,结合现场检查、入户指导等工作,扎实开展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耕地恢复项目选址。由各镇街负责组织村社实地踏勘,充分考虑宜耕条件、实施可行性、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镇街年度拟恢复补充耕地实施范围。
(二)做好年度方案编制。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与镇街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积极引导“林园上坡、平地种粮”,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农业生产规律。
(三)加强实施监管。由各镇街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实施范围,报经区耕地保护工作专班备案后实施。目前,2024年已明确由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牵头,科学选址集中连片、适宜整治地块进行耕地恢复,确保完成耕地恢复补足8000亩以上。
(四)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法治宣传,增强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同时以农业实用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大众化普及性培训。
(五)加强核查研判。对于上级下发图斑任务,结合区耕保专班办公室要求的整改数量及具体图斑,按照中央农办印发的复耕复种指南,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复耕复种。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灏然;联系电话:17723030322;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