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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函〔202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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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函〔2024〕88号
  • 2024-06-26
  • 2024-06-26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37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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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农委函〔202488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37号建议的复函

周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周边烧秸秆整治力度的建议》(第33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年初,我委制发了《铜梁区2024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铜农委〔202415号),从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方面强化了区、镇(街)秸秆露天违法焚烧管理工作。同时还印发了《关于开展秸秆露天违法焚烧管理春耕季专项巡查的通知》,镇街按照区级要求成立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职能职责,强化一岗双责,强力推进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

二、积极宣传、加强巡查

我区高度重视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一是经费保障。将秸秆露天禁烧(含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区级预算常态化,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印刷露天禁烧宣传单、宣传标语和宣传手册,有效保障秸秆露天禁烧工作顺利开展。二强化巡查。成立秸秆露天违法焚烧管理春耕季专项巡查工作组,下设3个小组,以国道、省道、县道为主,乡村道路为辅,在农业种植示范区、林耕结合部、人口聚集区等区域,扎实开展农村地区露天焚烧管控巡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出动巡查人员186人次,巡查62次,共发现火点32处,全部现场扑灭,并向群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通过巡查,及时处理露天焚烧火点,有效减少了空气污染,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宣传。印制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宣传标语90多幅下发给镇街,各镇街在人口聚集区、交通要道、林耕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悬挂。向群众印发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宣传资料10万份,各镇街通过巡逻车和农村大喇叭长期播放秸秆露天管理公告音频资料,时刻提醒群众严禁秸秆露天违法焚烧,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三、严格考核、落实扣分制

将秸秆露天焚烧管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分值1分,实行扣分制。其中建立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及以上得1分,低于90%不得分;市级发现通报露天焚烧火点1处扣0.1分,区级督(巡)查露天禁烧工作发现露天焚烧火点通报一次扣0.05分,区级部门巡查督导露天禁烧工作发现1个露天焚烧火点扣0.01分。通过考核,确保秸秆露天违法焚烧和野外用火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周伟峰审定,由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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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18983901381;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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