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4〕138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43号提案的复函
张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建议》(第04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建议
我委认真履行农业保险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等方面工作,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稳产保供。今年,我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23〕21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铜农委〔2024〕50号)等文件,明确了2024年农业保险实施细则及工作要求。我区可参保险种有:稻谷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稻谷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油菜种植保险、渔业养殖保险、蔬菜种植保险。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探索将莲藕、中药材、优质水果等本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的可能性。
二、关于“继续提高各级财政补贴比例”的建议
2023年中央、市级、区级三级财政共补贴水稻、玉米、油菜等种植保险和渔业保险保费786.63万元,较2022年增加135.56万元。今年我区全面推开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截至目前已承保86674.08亩,其中水稻52625.18亩、玉米19003.93亩、油菜8269.67亩、蔬菜6685.3亩、渔业90亩。各级财政正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减少农户的自缴比例负担,目前各险种保费补贴比例情况如下:稻谷保险、玉米保险、油菜种植保险保费均由中央补贴45%、市财政补贴30%、区财政补贴10%、参保农户承担15%,脱贫户的自费部分由乡村振兴资金解决;渔业养殖保险和蔬菜种植保费由市财政补贴40%、区财政补贴30%、参保养殖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30%。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保,做到愿保尽保、应保尽保。
三、关于“加大风险减量工作力度”的建议
农业保险作为应对农业风险的重要工具,在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发布虫情测报4期,印发《铜梁区2024年春耕工作及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产量提升技术要点》《冬春季粮油作物栽培技术要点》《冬春季蔬菜作物栽培技术要点》《2024年农业自然灾害防控工作预案》《铜梁区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抓好关键技术落实,抓好病虫害监测防治,指导镇街、村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鲁虹伶;联系电话:18581129768;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