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4〕147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86号提案的复函
周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服务的建议》(第186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村民住宅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村民住宅管理,建立健全审批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我委切实抓好以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策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牵头组织规资、林业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群众关心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流转等政策进行培训讲解。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责任意识、政策把握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正确意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土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全区广大群众树立“合法用地、违法必究”的正确意识,提高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知晓度。2023年,共悬挂宣传横幅30幅,印发《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文件汇编》500本,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折页60000余份。
(三)构建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化管理。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结合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综合房地一体、农村土地流转等数据资源,建立农村土地资源数据库,数据资源融入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信息一张图、管理一条链、监管一张网”。
(四)坚持主动作为,保障村民权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矛盾问题。采取“合法合规补办、违规缓办”的措施,逐步分类补办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目前已补办3000余件。
(五)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动态巡查整改。将农村土地管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完善村级协管员、动态巡查、通报整改、回访复查等机制,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四到场”、工商资本土地流转评审等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早查处,最大限度地避免违规用地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效能。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密切部门沟通。主动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农房确权登记颁证等情况,共享工作成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异址新建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重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村村民用地建房合理需求。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片相结合的方式,以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和审批管理操作实务为重点,不断提升审批管理队伍履职能力。
(三)完善制度体系。以市级督查清单关于“农村房屋审批和建设管理”的问题整改为契机,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铜梁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管理办法》《铜梁区宅基地动态巡查管理办法》《铜梁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化解工作方案》等文件报区政府研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流转等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四)数字化规范管理。将现有区级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开发动态巡查监管子系统,将系统网络专线延伸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实时进行在线巡查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履职不到位等情形的系统报警提示并推送至具有权限的执法或管理机关进行查处。全面实行线上审批。同时,在围龙镇龙湖村试点开展与规资部门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无缝衔接,简化流程,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打造数字监管网络。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张焕兵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评价反馈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光耀;联系电话:13627699572;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