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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05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复函


铜农委函〔2025〕13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080号提案的复函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放开禁止秸秆焚烧政策的建议》(第0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年初印发了《铜梁区2025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方案》(铜农委〔2025〕6号)的通知,从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方面强化了区、镇(街)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违法焚烧工作。各镇街按照区级要求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职能职责,强力推进“一岗双责”管理,有力推进秸秆露天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二、积极落实技术措施

一是加强技术示范。通过争取,2019年以来,我区争取到400多万元,先后在巴川、大庙、高楼、二坪、华兴、维新、太平、南城等镇街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8个,实现年利用秸秆2万吨左右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示范点指导。今年以来组织市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及区农业农村委深入巴川、太平、南城、侣俸等镇街示范点指导业主和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加强宣传。今年印刷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宣传标语和宣传手册10万份,由镇街发放给群众,同时各镇街通过巡逻车和“农村大喇叭”长期播放“秸秆露天管理公告”音频资料,时刻提醒群众严禁秸秆露天违法焚烧,进一步提高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四是探索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运行模式。以项目为载体,在巴川、南城、东城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由项目街道组织人员采取定期集中收集转运与呼叫预约收集转运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户产生的农作物秸秆、杂草等进行收集并转运到集中收储点。给予一定经济补助,鼓励农户和农业种植主体将秸秆及田间杂草等自行运送至收储点,达到一定量后,再由龙裕公司到集中收储点将收集的秸秆拉至公司作生产生物质颗料燃料的原料,有效推进秸秆、杂草收运体系建设。

三、探索破解露天管控问题

一是逐步放开禁止秸秆焚烧政策方面。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宣传农事用火,在允许野外焚烧区域的种植主体根据农田种植可向村提出农事用火需求,村及时向镇街报告,镇街批复并落实好监督人员后方可开展农事用火活动。但根据重庆市禁止露天焚烧公告明确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即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国、省道干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及重点区域和人口聚集区露天焚烧秸秆),我区基本为秸秆露天焚烧禁烧区,很难审批农事用火合法区域。二是关于病虫害问题。秸秆还田还土过程中可能带来病虫害,这主要是因为群众未正确施用秸秆腐熟剂,在秸秆还田过程中,每亩地施用2—3公斤的秸秆腐熟剂(大约10元/亩)可减少多数病虫害,如果采取秸秆就地就近科学堆沤发酵后再还田还土,基本可灭杀大部分的病害源和害虫源。

李伟委员,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但与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及时转告相关区领导,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秸秆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加大综合利用力度,推进群众科学利用农作物秸秆积极性。

此复函已经区农业农村委张焕兵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18983901381,邮政编码:4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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