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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2025〕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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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农委〔2025〕171号
  • 2025-12-08
  • 2025-12-09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铜农委〔2025171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南城街道产业培育中心、平滩镇产业培育中心、安居镇产业培育中心、华兴镇产业培育中心、侣俸镇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7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63号)文件精神,我委于202510月组织申报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截至20251028日,经各镇(街道)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业主自愿申报,有平滩镇重庆市铜梁区骏兴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个农民合作社和华兴镇重庆市铜梁区华鑫鸿海蔬菜农场等3个家庭农场参与申报了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2025114日,我委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按照择优原则拟定了补助对象,并经党工委会议审定,拟同意以下6家单位为此次项目实施单位(见附件)。

现将本次实施单位在铜梁区党政办公系统和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5129日至1215日。在公示期有自动放弃或经举报查实不应享受该项目的,或以后在项目实施期间有自动放弃的,取消其申报或建设资格。联系人:彭艳,联系电话:023-45683763

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

            (家庭农场)项目实施单位及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镇街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理事长(农场主)姓名

项目总投资(万元)

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平滩镇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骏兴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张定刚

17.2000

10.00

2

安居镇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欣鹏川蔬菜种植股份合作社

贾鹏森

16.0000

10.00

3

南城街道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重庆天星寨粉葛种植股份合作社

曾庆富

12.6388

8.00

4

华兴镇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华鑫鸿海蔬菜农场

滕前峰

7.8008

5.00

5

侣俸镇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重庆市铜梁区聚穗种养殖家庭农场

邢光伟

7.6800

5.00

6

平滩镇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铜梁区硕果种植家庭农场

喻祥国

17.2000

5.00

合计

78.5196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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