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6〕55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遴选铜梁区高素质农民培育
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构建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供给体系,确保培育任务精准落地、取得明显实效。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开遴选方案〉》(渝农办发〔2026〕31号)要求,现将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的主营业务范围含有“培训”;
3.有满足40人的课堂教学场所(可租赁)及投影仪或LED会议屏、课桌等教学设施设备;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名及以上,具有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1名及以上;
5、实践教学环节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相匹配的场所、设施设备、实践教学师资(有1名及以上基地固定从业人员参加过“实践教学讲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申请机构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申请机构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2025年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不良曝光等。
二、遴选程序
有办班意愿的机构,进入“渝快办”中“就业创业”模块的“巴渝新农人培育”系统,通过“我想办班”专栏,按“一班一方案”模板编制方案,并按程序提交申报。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层级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一班一案”模版可通过微信“巴渝新农人”小程序下载,并按照上面要求进行填写。)
三、资料提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办学许可证或业务范围含有培训的营业执照;
2、提供能满足40人的课堂教学场所(自有或者租赁)及教学设施设备(LED会议屏幕、课桌等配套设施设备)佐证资料;
3.提供1名及以上教学管理人员半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资料和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资格资料;
4.提供1名及以上“实践教学讲师”培训合格证书;
5.无不良记录资料;
6.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交纸质件1份和扫描件,邮箱:363001573@qq.com。
六、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5日18:00截止。
联系人:产业科(培训中心)
黄秀琴:023-45395093 18996065020
陈俊男:023--45395093 15086929810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2.承诺书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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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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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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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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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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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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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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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情况 |
(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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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训基地情况 |
(实训产业效益、示范带动情况、交通情况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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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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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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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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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申报重庆市铜梁区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保证申报时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自愿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任务,并按照培训项目要求接受监督管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