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函〔2026〕110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复函
杨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突出问题及工作建议》(第036号)收悉。我委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情况
因历史发展因素,早年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我区部分耕地曾因地制宜发展经果林、开挖养殖塘口、修建村组便民道路等,形成现状存量用地格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近年来,我委陆续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土地流转及合同管理的通知》(铜农委〔2023〕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铜农委〔2024〕1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流转费清欠工作的通知》(铜农委〔2025〕88号)、《关于强化土地流转监管和常态化开展土地流转费清欠工作的通知》(铜农委〔2026〕62号)等文件,通过友好协商、司法催收、司法诉讼等途径,累计追回租金5178.56万元,极力挽回群众损失,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铜耕保专﹝2024﹞1号)要求,严格落实土地流转管理分级评审和备案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召开评审会议7次,评审土地流转项目29个,流转面积47196亩。不定期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巡查,对合同文本、流转时限等内容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规种植草皮、经果等问题坚决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二、下一步打算
(一)建立全过程用途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强化农地租赁前置审核把关机制。健全租赁农地评审备案管理制度,统筹规资、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多部门协同开展联合评审,聚焦租赁企业征信资质、经营实力、租赁土地范围、实际租赁用途、流转年限及合规性等关键内容,从严开展前置审核、精准把关筛查,从源头规范农村土地租赁流转秩序,坚决杜绝违规租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同时严格落实政策联动机制,工商资本投资农业项目未完成评审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各类农业项目补贴政策。二是完善土地流转数字化动态管理体系。常态化调度各镇街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展,充分依托全国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常态化更新土地流转底数、流转状态、经营主体等核心信息,全面夯实土地流转数据台账,持续提升土地资源管理数字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健全常态化巡查闭环监管机制。持续落实农村土地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强化对基层土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镇街聚焦租赁农地经营状况、项目实施进度、风险隐患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全程跟进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复核销号全流程,实现农地租赁流转监督管理闭环,切实筑牢农村土地用途管控防线。
(二)进一步健全落实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健全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管理制度。聚焦流转面积200亩以上、涉及农户100户以上、经营风险较高的重点土地流转项目,全面推行风险保障金制度,有效防范租金拖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各类流转风险,坚决守住土地用途不变、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各镇街统一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专户,规范专户管理运行,指导流转双方将保障金缴纳相关条款纳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缴纳标准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由土地受让方依规缴纳,严格执行惩戒机制,对受让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不予退还风险保障金。二是创新开展信用评价。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库,各镇街对失信企业抄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禁止失信企业新增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评审、在本区范围内再流转土地、享受相关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申报荣誉称号等,全方位压实经营主体履约责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秩序。
(三)严格执行流转备案相关制度。全面推广使用规范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指导各镇街为达成流转意向的交易双方统一提供模板,全程指导流转双方规范签订合同,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内容,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不合规条款,从源头规范土地流转签约行为,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引导土地流转公开规范交易。积极鼓励土地承包方与受让方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公开交易,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规范流转流程、完善交易备案,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加强农业投资主体经营过程监管。一是继续严格落实分级评审备案制度,对工商资本投资的农业项目,重点对流转使用农用地的规模、现状地类、是否纳入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及流转用途进行审查,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规模在200亩以下的,经出让方和村委会签署审查意见后,及时报项目落地镇街负责评审。规模在2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由项目落地镇街负责初评后,报区农业项目评审联席会议评审。规模1000亩以上的,经项目落地镇街初评及区农业项目评审联席会议评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查备案。二是抓实常态化巡查监督管控。充分发挥村社基层前沿监管作用,采取“日常巡查+动态排查”监管模式,健全基层联动监督体系,排查经营主体运营状况、项目实施情况,针对企业经营困难、市场效益不佳、主体自身问题等可能引发租金拖欠的风险隐患,提前预判预警、及时介入处置,积极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解除流转合同,细化制定租金追缴方案。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农户主动参与租赁农地日常监管,实时跟进掌握承租主体经营用地、项目实施情况,第一时间发现违规用地、经营异常等问题并及时上报处置,织密农村土地流转基层监督网络,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已经张燕主任审签。对此答复函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学习联络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2026年8月14日
(联系人:杜欢;联系电话:45347679;邮政编码:402560)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