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1〕22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
管理人才激励政策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的通知》(铜农委〔2020〕73号)要求,现将申报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农业人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三农”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在铜梁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
(二)农业人才团队基本条件
1.拥有3名及以上成员,团队负责人前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与农业生产与经营等环节具有关联性。
3.团队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现代农业理念、模式,具备成熟的农业产业化或商业化条件。
4.团队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5.团队全体成员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工作)合同。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1.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从事种植业的种植规模50亩以上(含50亩);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规模30亩以上(含30亩);从事畜禽养殖的,生猪年出栏量200头以上(含200头),蛋鸡(鸭)存栏量6000只以上(含6000只),肉鸡(鸭)出栏量12000只以上(含12000只),奶牛存栏量20头以上(含20头),肉牛出栏量40头以上(含40头),羊出栏量500只以上(含500只),肉兔养殖种兔存栏量3000只以上(含3000只),鹌鹑养殖存栏量30000只以上(含30000只),蜜蜂饲养30群以上(含30群);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从事其他产业的,参照相应产业规模执行。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财务制度要健全;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要规范;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个体工商户的,收支要明晰;
3.经营主体成立1年以上(以工商注册登记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时间计算);
4.近两年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二、申报程序
1.公开申报;
2.自愿申请;
3.镇(街道)审核;
4.部门审核;
5.公示;
6.公示无异议,兑现奖励或者补助。
三、项目申报及相关要求
1.来铜创办农业经营主体,或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的农学类本科毕业生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连续3年、每年1万元的农业从业补贴。
(1)单项条件:来铜梁创办农业经营主体1年以上,或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1年以上的农学类(指粮油、蔬菜、果桑茶、淡水养殖、畜牧、兽医、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专业)本科毕业生及中级(指农业类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为准。
(2)申报对象:来铜梁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或在铜梁辖区范围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的农学类本科毕业生及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正常工作)。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资料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行及卡号;申报表。需提供农学类(粮油、蔬菜、果桑茶、淡水养殖、畜牧、兽医、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创办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农业经营主体需符合本细则明确的基本条件;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业的需提供企业购买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与我区农业企业合作开展创新成果转化的,在项目实施前三年,根据项目前景及推进进度给予人才团队最高50万元/年的补助。
(1)单项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的创新成果,2020年5月后,在铜梁区应用且前景性较好。创新成果属于新品种,需通过省级及以上部门审定,粮油作物(同一品种)推广面积在10万亩以上,蔬菜、经济作物(同一品种)推广面积在1万亩以上,水产推广面积在0.5万亩以上,其他创新成果参照执行;属于新技术的,应获取1项以上发明专利,推广新技术面积10万亩以上。
(2)申报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4)资料提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与我区农业企业合作协议及开展创新成果相关认定证明文件;第三方机构鉴定意见;开户行及卡号;申报表。
3.鼓励在区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农业科技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对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给予最高10000元一次性补助。
(1)单项条件:在铜梁区农业经营主体工作3年以上,取得农业类中级技术职称或者获得高级农民技师人员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助,取得农业类高级技术职称的给予最高10000元一次性补助。
(2)申报对象:在铜梁区农业经营主体工作3年以上,2020年5月后获得农业类中级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或者高级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材料提供:连续3年的社保缴费记录;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高级农民技师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
4.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创客等农业从业人才参加农学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给予最高5000元补助。
(1)单项条件:铜梁辖区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销售等农业方面从业人才,参加农学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5月后,取得大专学历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在取得相应学历后1年内申报。
(2)申报对象:铜梁辖区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销售等农业方面工作3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资料提供:农学类(粮油、蔬菜、果桑茶、淡水养殖、畜牧、兽医、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专业)继续教育高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铜梁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及工资发放表,申报表。
5.开展乡村振兴“师傅带徒”项目,2021年评定10个左右的技术带头人,根据人才培养成效,给予每个最高5万元补助。
(1)单项条件:具有一定农业专业技术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自身取得了良好效果,能带领其他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共同致富;善于表达沟通,有较强责任心,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带徒5个及以上;职业水平或技能水平达到高级及以上水平;有过成功带新员工经验者、评选为优秀员工者优先。
(2)申报对象:获得农民技师及以上证书或者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相关业主。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资料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工作简历及佐证资料;农业人才培养(徒弟)情况简介及佐证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
6.鼓励区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解决技术创新难题,2021年,按企业拨付技术合作经费的20%给予资助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0%的资助金,单个经营主体同一年度的额外资助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单项条件:区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方式解决技术创新难题需经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认定;解决相关技术创新难题至少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并有相关权威机构出具成果鉴定书;成果推广应用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年产值在1000万以上。
(2)申报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4)资料提供:农业经营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证书;具成果鉴定书;成果推广相关证明材料;技术合作经费支付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开户行及开号,申报表。
7.在区内农业科技型企业、星创天地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2021年,给予项目总投资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单项条件:创新成果属于新品种,需通过国家机关或权威机构通过作物品种审定认可;属于新技术的,应获取知识产权证书,相关权威机构出具成果鉴定书属于国内领先种植技术或加工技术。成果转化面积不低于2万亩。
(2)申报对象:农业科技型企业。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4)资料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协议;科技成果转化资料及运用情况;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证书;有成果鉴定书;项目投资支付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开户行及开号,申报表。
8.扶持农村电商发展,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人才、企业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理念发展现代农业,2021年,对通过认定的“农创客”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1)政策解释:区内农业企业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农创客”创新创业基地,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且每年开展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农产品年销售订单不少于1万单,可申报认定“农创客”创新创业基地,认定为“农创客”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可享受最高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
(2)申报对象: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资料提供:创新创业基地认定文件;创新创业基地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情况;相关网络销售平台后台分月销售清单(含截图)、物流发货清单、网上交易货款到账凭证、企业年度财务相关资料、第三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表;开户行及卡号。
9.企业自主开发农产品电商销售额年度首次达到100万元的,2021年,按照销售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单项条件:在区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需是自主开发,通过SC认证,网络销售快递物流信息完整,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的,按照销售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通过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认定后一次性补贴,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补助)。
(2)申报对象: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4)资料提供:企业资质相关材料,开发农产品的相关资质材料,当年网络销售额、相关网络销售平台后台分月销售清单(含截图)、物流发货清单、网上交易货款到账凭证、企业年度财务相关资料、第三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请表。
10.鼓励区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2020年5月后,获得全国、市级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等级奖项的人才予以奖励,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万元、4万元、3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万元、2万元、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1)申报对象:获得全国、市级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奖人员。
(2)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资料提供:获奖人才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奖人才身份证复印件、获奖人才与所属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获奖人才是所属单位的法人则不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单位所在镇街单位推荐函;申报表。
11.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来铜设立农业领域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的,2021年,给予研发设备总投资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农业领域科研机构研发投入按区级研发投入提升政策标准给予补贴。
(1)单项条件:农业科研领域重点支持农产品品种结构改良、农产品储藏加工、土壤肥料营养研究、绿色循环农业、大健康农业等领域,研发设备总投资以采购的研发设备发票清单计价为准。科研机构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注册地在区内;研发设备(不包含空凋、电脑等办公设备)单价需在5万元以上,且总额(含)100万以上;补助适用研发机构设立后2年内新购买设备;研发设备正常使用前提下,研发机构设立后第3年补助投资总额的40%,第四年、第五年分别补助30%;政府投资或者社会公益资金投入购买不予补贴
(2)申报对象:来铜设立农业领域省级以上独立法人科研机构。
(3)受理单位: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4)资料提供:独立法人科研机构的营业执照;研发设备采购清单发票;申报表。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成立相关佐证资料;研发设备新购买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有研发类科技项目在科技局备案。
四、资金管理要求
兑现奖励或者补助按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办理。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纸质件4份交办公室,电子件传邮箱。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18:00止。
六、联系人
1.第1、3、4、5、8、9、10项项目联系人:
区农业农村委:唐洪兵 电话:45695912 18996065063
603室 邮箱:583434721@QQ.com
2.第2、6、7、11项项目联系人:
区 科 技 局:罗永超 电话:45673122 15823818512
602室 邮箱:350234418@QQ.com
附件:1.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
补助(奖励)申报表(个人)
2.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
补助(奖励)申报表(团队)
3.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
政策补助(奖励)申报表(经营主体)
附件1 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补助(奖励)申报表(个人).doc
附件2 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补助(奖励)申报表(团队).doc
附件3 铜梁区农业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政策补助(奖励)申报表(经营主体).doc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