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工委〔2024〕10号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铜梁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经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铜梁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铜梁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护农、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
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机关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等必学内容,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聚焦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准确把握和严格对标中央、市区“一规划两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认真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措施(铜农委〔2022〕180号 )狠抓落实。(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有效推动规范有序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四)切实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开展“一规划两纲要”的具体措施的落实,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委主要负责人述法,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整治“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问题。(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涉农法律进农村,将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作为年度普法重点,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农业执法普法“小板凳”服务队走田坎、进门槛、入心坎,做好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前端服务,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全覆盖,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对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开展宣传,回应社会关切。(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二、优化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以推动铜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创新工作。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区级文件精神,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委属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八)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全渝通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执行精简、整合审批事项,落实协同审批、关联审批、在线审批,按照“证照分离”要求,落实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努力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覆盖和政务服务重点领域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全面提升农业行业行政审批质效和政务服务环境。(责任部门: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九)持续优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好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执行;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牵头部门: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责任部门:相关委属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三、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严格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29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2022〕39号)、《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铜农委〔2021〕19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铜公竞审联办〔2024〕1号)、《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的通知》(铜公竞审联办〔2024〕2号)、《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制度的通知》(铜公竞审联办〔2024〕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备,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全覆盖。(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四、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十一)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贯彻《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要求,执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铜府办〔2022〕38 号)等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后评估、责任追究、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程序,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推进涉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十二)强化依法决策能力提升。聘用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合同审核、风险防控、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复议、诉讼中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活动,参与决策可行性论证,加强合法性审查,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防范化解履职和败诉风险。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五、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区农业农村委《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落实铜梁区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铜农委〔2019〕161号)要求。加大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农村宅基地、农机安全、十年禁渔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定,推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协作、重大事项协调、执法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铜农委〔2021〕2号)、《行政执法责任制》(铜农委〔2021〕3号)、《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铜农委〔2021〕4号)文件规定,做到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溯、可监督,及时纠正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简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十五)优化改进执法方式。持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深入推行。优化执法方式,采取以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积极探索打造农业执法的柔性执法品牌,努力做到行政执法过程中“法理相融、宽严相济”,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联通“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慧执法”等各类监管系统,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完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等数据库,让执法工作更加及时精准高效。(责任科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使运行更加规范
(十六)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权力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司法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责任科室:办公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学习,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坚持“谁承办、谁应诉”原则,政策法规科要与涉诉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认真做好证据收集确认、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十八)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惠民惠农资金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责任科室:办公室)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九)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构建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严防“民转刑”“民转极”案(事)件发生。(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责任部门: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附件: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焕兵
副组长:赵光友、但永贵、杨晓林、熊小莉、罗佳洁
成 员:委属各内设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