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4〕80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柑橘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9号)和《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长江上中游(重庆)柑橘产业带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柑桔、蔬菜等主要经济等作物,组织实施柑桔、蔬菜种植主体提质增效项目。现将项目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个数、资金安排及支持方式
本次项目共计安排资金50万元,其中支持对象家庭农场1个,支持财政资金15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支持财政资金35万元。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内容: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扩大柑桔良种苗木繁育,搞好柑桔病虫绿色生态防控,科学管理以及蔬菜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柑桔、蔬菜产业生产管理水平。补助资金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从事柑桔产业生产或蔬菜产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2.基地要求:采取自愿申报,家庭农场需柑桔育苗面积20亩以上或柑桔规模种植面积50亩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柑桔、蔬菜生产面积100亩以上。
3.项目申报主体同一项目禁止多头、重复申报。
4.符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24〕5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要健全;申报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要规范;申报主体为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收支要明晰。(二)上一年度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三)项目建设内容无农业农村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投资金额超过 10 万元及以上的,申报主体应提交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预算报告可在专家项目评审确定后提交)。
三、项目补助环节及标准
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扩大柑桔良种苗木繁育,搞好柑桔病虫绿色生态防控,科学管理以及蔬菜产业的沟、渠、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大棚、喷滴灌、立体栽培等。
2.单个项目自筹资金要求:申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能低于财政补助的50%。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项目任务计划、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度、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概算等;
2.镇街初级审核、推荐申报。各镇街指导辖区申报单位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意愿,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并对申报业主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由镇街推荐向区级申报立项。
3.专家评审、区政府审定、公示、备案。各镇街初审推荐申报的方案由区级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备案通过后区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计划。业主单位应按照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且在一年内完成建设内容并验收。
五、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项目立项申请。
2.申报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初审推荐函。
3.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4.申报单位的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1.申报主体将其申报材料报项目建设地点所属镇街初审后,由各镇街统一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农技中心。
2.初审申报材料纸质件6套(含附件资料)和电子件一套。
(三)报送时间
2024年6月20日送区农业农村委农技中心401室,联系人:
陈刚,联系电话:023-45685910,QQ:1725336042
附件: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