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4〕11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油菜规模种植示范片的
通 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
为开发利用秋冬季农业资源,深挖冬闲田和冬季温光潜力,鼓励种植大户利用冬闲田扩种油菜(油蔬两用),提高稻田复种指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种植油菜,增加我区油菜总产量。根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拟建立2024-2025年度油菜规模种植示范片面积20000亩左右,拟对核心示范片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进行物化补贴,病虫害防治拟将以社会化服务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辖区内农业企业、合作社(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开发冬闲田、冬闲土,从事水稻-油菜、高粱 -油菜、甘薯-油菜等轮作模式,油-蔬两用模式,或利用闲置土地扩种油菜。要求2024年秋冬季油菜种植规模相对集中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油菜核心示范片单产不低于当地大面积平均亩产量。申报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所有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申报要求
油菜示范片种植业主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自愿申报2024-2025年度种植面积,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所在地镇街申报,并如实填报《铜梁区2024-2025年度油菜示范片申报表》(见附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对申报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已于2024年5月申报油菜规模种植示范片的种植业主如无信息变化的不再重复申报;已申报并不准备实施种植的业主,请于本次申报结束前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告知。
三、审查核实
(一)镇街初审核实。各镇(街)积极宣传动员业主申报,并即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条件和油菜种植区域及田块面积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经村、镇(街)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盖章确认后,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铜梁区2024-2025年度油菜示范片申报表》纸质件报区农技中心。
(二)区级核查验收。2025年4-5月,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种植油菜效果进行评价和面积核实。如发现种植面积有弄虚作假,种植效果较差的情况将对先建后补资金不再补贴,同时将申报主体纳入黑名单,作为后续粮油类农业项目申报评审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区农技中心蔡家军,电话:18996302835,邮箱:371374124@qq.com。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2024-2025年度油菜示范片申报表 | |||||||||||||
申报时间:年月日 | |||||||||||||
基本 |
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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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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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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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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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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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承包耕地面积 |
合计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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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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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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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种耕地面积(亩) |
合计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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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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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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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油(亩) |
薯-油(亩) |
粱-油(亩) |
油蔬两用(亩) |
闲置地(亩)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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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盖章):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驻村干部审核意见: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镇(街)、村各一份,报区农业农村委一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