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4〕135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
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委属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为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农发〔2024〕112 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24〕60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深刻汲取今年全市发生的多起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全区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农村沼气用户、农村沼气工程、农药生产企业管理人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范围
农村沼气、农药生产等企业或场所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农业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重点任务
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行业分布广、事故风险高、防范难度大,各镇街、委属各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要在区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系统治理的通知》(铜安办〔2024〕58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铜农委〔2024〕132号)等系列部署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场所基础情况,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切实有效抓好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
(一)全面摸排起底,做到不留死角。即日起至9月20日,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要指导各镇街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本辖区农村户用沼气、农村沼气工程、农药生产企业等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场所基础情况。9月23日前,各镇街将《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统计表》《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通过渝快政一表通报区农委政策法规科汇总备案,并及时动态更新。
(二)全面配齐装备,落实“五有”要求。9月30日以前,农业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配齐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装备设备。其他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至少按照“五有”标准,全面配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装备,做到有警示牌(详见附件3)、有气体检测仪(可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有轴流风机、有空气呼吸器、有安全绳。
(三)强化作业规范,严格“两个流程”。农业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企业、场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一是作业前严格“三检查”。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检查装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不检查不开工,不合格不作业。二是作业中严格“三步骤”。即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杜绝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四)聚焦问题短板,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属地、属事部门包保责任制。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建立区级项目实施的农业企业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确包保责任制,各镇街建立本辖区农业企业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确包保责任制,逐一明确属地、属事部门监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实名挂牌管理。二是开展集中培训。10月15日前,各镇街,委属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要组织农业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农村户用沼气等相关领域代表开展相关安全防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三是开展应急演练。10月15日前,各镇街组织本辖区农业行业领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农业企业要按照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同时组织一场本辖区农村沼气用户应急演练(要求周边村社、农户广泛参与),避免因不懂不会、无知无畏、盲目施救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四个必查”。各镇街,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查装备配备是否到位,对照装备配备“五有”要求,核查配备情况。二查知识是否掌握,现场抽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了解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三查装备是否会用,现场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模拟装备使用全流程。四查作业规程是否正确,通过检查作业审批单、查看监控记录等,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流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安排部署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风险防范化解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区能源站负责指导镇街开展农村沼气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区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负责指导镇街开展农药生产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落实行业监管指导职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防止亡人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检查。整治期间,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原则,通过座谈交流、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监管检查,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法,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集中整治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提请区政府对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纳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严格考核督办。
各镇街,委属各相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于10月15日前,通过愉快政报送至委政策法规科潘杨处,相关佐证资料自行存档备查。
联系人:
政策法规科王艺颖:023-45683764,19112194445;
政策法规科潘杨:023-45683906,17782299193;
能源站李刚(沼气领域):023-45216132,18983901381,
徐德春:18996063960;
农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科王淮钢(农药领域):023-45695335,15334527618;
规划和产业发展科莫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域):023-45589659,13658309756。
附件:1.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细表
2.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汇总表
3.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警示牌(参考)
4.有限空间作业各阶段风险防控关键要素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参考)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细表
序号 |
细分领域 |
所在镇街 |
企业 名称 |
企业 地址 |
主要 负责人 姓名 |
主要 负责人 手机号 |
行业监管负责人 |
属地 监管 负责人 |
工作场所/作业空间/类别名称 |
作业 类型 |
主要危险因素 |
主要 事故 类型 |
风险防控措施 |
监管责任人 姓名 |
监管 责任人 手机号 |
示例 |
养殖 |
xx镇 |
|
xx镇xx街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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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用沼气 |
自主 |
CH4、H2S、NH3 |
中毒和窒息、爆炸、淹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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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例 |
养殖 |
xx镇 |
|
xx镇xx街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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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工程 设施 |
自主或外包 |
CH4、H2S、NH3 |
中毒和窒息、爆炸、淹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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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
农药 |
xx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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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xx街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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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车间 |
自主或外包 |
CH4、H2S、NH3 |
中毒和窒息、爆炸、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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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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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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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企业地址需明确到镇(街道)门牌号;
2.行业领域为建设施工、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化工、工贸、矿山、粮食储备、教育、电力、卫生健康、物业管理、排水、供水、生态环境、商贸、文化旅游等;未列举的,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大类名称;
3.细分领域:建设施工含市政、房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轨道建设等;农业农村含养殖、屠宰场、农药、饲料等;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一般化工企业;工贸含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电力含火力发电、垃圾发电等。
4.工作场所/作业空间/类别名称:xx化粪池、xx沼气池、xx地窖、xx发酵池、xx纸浆池、xx喷漆间等;
5.作业类型分为自主作业或外包作业;
6.主要危险物质为:甲烷(CH4)、硫化氢(H2S)、氨气(NH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氯气(Cl2)、窒息(O2<19.5%)、甲苯、二甲苯、农药生产用原辅材料(异丙胺、二甲基亚砜)等;
7.事故类型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淹溺等;
8.以上未列举的,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
农业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
所在镇街 |
行业 |
细分领域 |
工作场所/作业空间/ 类别名称 |
数量 |
1 |
XX镇 (街道) |
农业 |
农村沼气 |
农村户用沼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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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沼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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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药生产 |
原料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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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药合成与加工车间 |
| |||
5 |
其他细分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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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细分领域排查出有则报,无则不报。
附件3
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警示牌(参考)
附件4
有限空间作业各阶段风险防控关键要素
附件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参考)
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式、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坠落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防坠器、安全绳、三脚架)
通风设备(移动式风机和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