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4〕19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铜农委〔2022〕105号)、《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铜农委〔2022〕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盘活撂荒耕地补贴工作,现将盘活撂荒耕地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在铜梁辖区整治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且相对连片规模达到50亩(含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同一区域集中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达到5亩(含5亩)以上视为相对连片,特殊情况经现场核实后综合评估认定。本补贴与《铜梁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铜委办便笺〔2024〕44 号)中于存量“非粮化”补助不重复享受。按照“一地一补”的原则,享受其他土地整治类项目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补贴。
二、申报对象
在铜梁辖区内整治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种植户(统一简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整治主体、种粮油主体、补贴主体四者必须一致。
三、补贴标准
在铜梁辖区内整治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食或油料且相对连片规模达到50亩(含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按照 500 元/亩的标准补贴。
四、资料提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铜梁区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申报表》(附件1)、镇街出具的复耕复种验收报告、规模化经营佐证材料(参考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资料:土地流转合同、委托代耕/代种协议、分户明细表、地块明细表、2011年新证确权复印件、盘活撂荒耕地前后对比照片资料、土地租金支付凭证等)。市级下发图斑范围外的撂荒耕地,需村(社区)、镇街出具撂荒耕地证明。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在审核时备查。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委下发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申报资料经种植地的村(社区)初审并公示5个日历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应镇(街)审核。
(二)镇(街)审核。各镇(街)在村(社区)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并公示5个日历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
(三)区级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核查,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补助。
六、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种植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种植面积,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所申报的种植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尚未完成2011年新证确权的耕地按照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并由当地镇(街)出具尚未完成新证确权的情况说明;凡在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和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新增耕地申报的补贴面积,必须要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相对应的耕地证明。
(二)各镇(街)、村(社区)要严格把关,对种植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承担连带责任。
(三)经营主体近两年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未受到执法机构关于违规使用农药、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等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七、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18:00前,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镇(街)将审定后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302办公室。联系人:罗静;联系电话:023-45672687;邮箱:522296005@qq.com。
附件:1.铜梁区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申报表
2.铜梁区XX镇(街)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实地核查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发展扶持政策
申报表
经营主体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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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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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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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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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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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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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撂荒耕地 种植地址 |
XX镇XX村XX社XX亩 | ||||
XX镇XX村XX社XX亩 | |||||
XX镇XX村XX社XX亩 | |||||
申报享受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 |
第条 |
申报面积总计 |
亩 | ||
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 |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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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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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 |
本经营主体知晓并认可《铜梁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驻村干部审核意见: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镇(街)、村各一份,报区农业农村委一份。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XX镇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
扶持政策实地核查报告
2024年X月X日-X月X日,XX镇(街道)组织XX科室主任张三、XX科室农艺师李四及XX科室工作人员王五,通过现场踏勘测量、检查相关台账资料、分析对比等方式,对XX镇(街道)2024年盘活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了专项实地核查,经核查:XX镇(街道)2024年度符合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XX户,面积共XXX亩。
附:重庆市铜梁区XX镇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申报面积汇总表
核查组长签字: 核查组成员签字:
重庆市铜梁区XX镇人民政府(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2025年X月X日
附 重庆市铜梁区XX镇盘活撂荒耕地种植粮油扶持政策申报面积汇总表 | ||||||
单位:亩、元 | ||||||
序号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所属村(社) |
盘活撂荒耕地位置 |
申报面积 |
种植作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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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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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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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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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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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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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组长签字:核查组成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