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59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项目业主:
根据区政府审定的《2024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资金使用方案》和《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资金项目的通知》(铜农委〔2025〕33号)要求,经业主申报、镇街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铜梁区少云镇海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楼镇盘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重庆爱在龙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业主单位为2024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项目实施对象(详见附件),现将预算审核通过后的项目资金及建设任务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5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一)各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下达的建设任务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完工后,及时向所属镇街书面申请初步验收。镇街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申请区级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函,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总结,资金下达计划通知,项目实施方案,竣工图,结算书,财务资料(总账、明细账、合同、发票、转账凭证、设备材料送货单及验收单等),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同背景同角度的图片资料,隐蔽工程图片,以及铜梁区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申请书3份(需签字盖章)和镇街初步验收明细表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设置项目总账、专项明细账,核算做到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或农业业主账户,并按要求的建设内容使用。人工工资、材料采购、项目建设、承包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
(四)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区级部门报账制管理,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及以上的先建后补的项目,项目完成总工程量高于50%低于80%的,经镇街和区级认定后,拨付30%的项目补助资金;完成总工程量的80%,经镇街和区级认定后,再拨付30%项目补助资金,剩余资金审计后按审计结果且不高于文件下达补助资金额度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五)各镇街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到场指导2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拨付项目进度款、实施单位报账时提供项目检查记录,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铜梁区2024年基本农田有偿调剂费项目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单位:万元
|
序号 |
镇街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资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备注 |
|
1 |
少云镇海棠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少云镇海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53.67 |
53.67 |
海棠村 |
1、整治农田118.42亩。 2、下田坡道29个。 3、新修田坎2885米。 4、新修防水管(处)29处。 5、新建灌溉管道300米。 6、铺设2m宽预制排水沟盖板111块。 7、新建250m³储液池1座。 8、新修2.0米宽泥结碎石生产道路300米。 |
详见预算审核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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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楼镇 |
高楼镇盘石村花椒基地产业道路项目 |
高楼镇盘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20.59 |
盘石村 |
1、新建2米宽10cm厚C25砼路面产业道路149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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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平镇 |
太平镇标准化屠宰园区边坡整治项目 |
重庆爱在龙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2.35 |
12.74 |
坪漆村 |
1、边坡修整(除杂草杂树、排地表水、松散岩土等)1856.5平方米。 3、打砂浆锚钉278.48米。 4、安装泄水孔82.51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