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86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5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甘薯等主要粮油作物,拟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将项目预申报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工作要求
(一)项目目标任务
1.支持对象:采取自愿申报,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享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扩种冬油菜及产油大县奖励等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2.作物选择:根据铜梁实际,重点支持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净作大豆、玉米(不含糥玉米)、水稻(直播除外)、小麦、甘薯等五种粮油作物。
3.计划面积:计划完成大豆、玉米(不含糥玉米)、水稻(直播除外)、小麦、甘薯等五种粮油作物奖补面积30000亩以上。
4.最低产量目标:以2024年粮油产量年报统计数据为基数,对项目要求的最低目标产量进行测算分别为:小麦增产3%即达到234公斤/亩以上、大豆增产8%即达到123公斤/亩以上、水稻(中稻)增产10%即达到577公斤/亩以上、玉米增产10%即达到402公斤/亩以上、甘薯增产10%即达到495公斤/亩(折原粮)以上。
(二)项目主推技术要求
1.大豆:春大豆建议选用渝豆1号、渝豆11、中豆46等品种,夏大豆建议选用南夏豆25、洛豆1号等品种,种子亩用量5公斤以上。大豆播种时每亩施用20公斤以上复合肥(14-16-15)或近似配方。
2.玉米:建议选用Q玉318、华试919、Q玉518、大爱11、辽禾308等品种,种子亩用量1.5公斤以上。玉米播种时每亩施用55公斤以上复合肥(20-15-10)或近似配方,灌浆初期亩补施10公斤尿素。
3.水稻:建议选用神农5优28、U8优528、神9优52、大两优111、恒丰优珍丝苗、七香优晶占、陵优6019等品种。要求种子亩用量规范化栽培1公斤以上,机插秧、抛秧栽培种子用量1.5公斤以上,直播稻不享受补贴。水稻移栽时每亩施用40公斤以上复合肥(23-7-10)或近似配方。常规栽培种植密度要达到1万窝/亩以上,机插秧、抛秧种植密度要达到1.2万窝/亩以上,病虫草害综合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4.小麦:建议选用优质强筋中筋、抗赤霉病和抗穗发芽小麦品种渝1768、渝麦24、渝黑521等,集成推广深翻整地,免耕带旋机播、宽窄行条播等高产技术,小麦播种时每亩施用25-30公斤复合肥(20-10-10)或近似配方。
5.甘薯:建议选用鲜食、加工等专用型优质高产品种如渝薯19、万薯7号、渝薯27、商薯19等品种,推广起垄增密壮苗早栽技术“二季甘薯”栽培技术。甘薯移栽时每亩施用35-40公斤硫酸钾型复合肥或缓(控)释肥(15-10-15)或近似配方。
(三)测产验收
2025年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项目采取测产验收等方式进行。规模种植主体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得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实行一主体一档案,作物收获时如实上报实际单产。
(四)奖补方式
采取奖补方式,促进单产提升。即:小麦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3%及以上的、大豆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8%及以上的,水稻、玉米、甘薯单产较当地平均水平高10%及以上的,奖补金额不超过5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出现“垒大户”。
二、项目申报评审要求
(一)申报对象条件
1.本区内规模从事粮油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
2.种植规模要求: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甘薯相对集中成片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面积填报到村,并确认目前已播种或栽插到田的实际面积。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
3.稻鱼稻虾综合种养田留有养殖沟带的不予申报。直播水稻不予申报。
4.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申报评审程序
1.业主自愿申报。业主根据自身条件和项目要求自愿申报,于2025年6月19日前向所在地镇街申报,并如实填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附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对申报资料和实际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同一业主有关地块已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预申报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铜农委〔2025〕48号)文件要求完成申报的,不再重复申报。
2.村镇审核。各镇(街)积极宣传动员业主申报,并即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申请人资格条件、种植区域及田块面积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核实结果真实性负责,经村、镇(街)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盖章确认后,于2025年6月23日中午下班前将《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电子档及扫描件通过一表通报区农技中心。
3.区级审核和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实施业主。
联系人:曾希凤,电话:023-45672687。
项目具体实施办法以正式下发的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申报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梁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示范片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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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本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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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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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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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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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作物种植地点面积 (以村为单位填报) |
种植地点 |
面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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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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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作物 |
大豆 |
玉米 |
水稻 |
小麦 |
甘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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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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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择及亩用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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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配方选择及亩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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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亩值窝数(窝/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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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目标产量(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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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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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镇街需审核申报对象2024年以来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