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5〕9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铜梁区土桥镇农业产业强镇
建设(第二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业主单位:
2024年我区土桥镇通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获得中央项目资金700万元,用于支持莲藕产业相关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个别实施单位放弃和调整项目建设,我委按程序收回项目资金215万元。现按照有关规定,对收回资金重新组织公开申报。请各镇(街)加大宣传,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额度
本次铜梁区土桥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第二批)资金项目共215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铜梁辖区范围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上一年度在土地、环保、农业、食品安全等方面未受到区级执法部门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资金支持范围
仅用于支持莲藕加工相关产业,建设地点在土桥镇或者铜梁高新区内(高新区内加工企业需在土桥镇有莲藕基地或与土桥镇莲藕产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
财政补助资金与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3。
(二)建设补助依据
项目建设内容若无区农业农村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申报主体应提交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
(三)资金管理要求
1.项目补助实行区级报账、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项目补助。
2.项目建设纳入实施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自筹资金纳入项目总投资,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账户,并按区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建设内容使用。
五、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自愿、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确定项目内容,进行合理详细的资金测算,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方案》(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报送项目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后予以上报。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2.所有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前。
联系人:刘洪
联系电话:45695682。
附件:项目申报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铜梁区土桥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第二批)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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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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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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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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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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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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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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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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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土桥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第二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