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6〕25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渝农规〔2022〕12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2025〕-59)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通知》(农办发〔2023〕4号)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以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细则〉的通知》(渝农规〔2022〕1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66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打造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有责任、爱“三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队伍,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指导服务工作,实现镇(街道)指导服务全覆盖,有效促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
二、全覆盖选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建立全区28个镇(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28名(详见附件1),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帮扶制度,开展点对点指导。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职能职责
选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要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服务、政策理论等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实际,采取分专业集中授课、现场示范演示等方式,抓好技术培训指导。大力宣传财政资金申请使用、农业贷款、农业保险等惠农政策。采取定期巡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财务会计核算,生产经营服务、品牌创建、开拓产品市场、注销、申报承担各级农业项目等方面给与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四、绩效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组成考评小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全年辅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⑴数量指标:每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联系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每月≥1家,全年每家上门≥1次;
⑵质量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联系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相关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主体竞争力提升等方面的效果;
⑶满意度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辅导员与农业农村部门的配合程度、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称职4个等次,将作为辅导员是否续聘的重要参考。
五、动态管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补充选聘,并及时补录至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且在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调出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落地
各镇(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要根据自身职责,主动积极作为,深入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指导,切实解决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工作总结,在每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将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二)强化监督管理
各镇(街道)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作为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总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制度建设中好的作法好的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道)要加强督促,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该项制度落实落地。
联系人:彭艳;电话:023-45683763。
附件:1.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
2.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岗位职责
3.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走访记录表
4.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绩效评价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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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 |
|
1 |
庆隆镇 |
刘永红 |
庆隆镇政府 |
15223088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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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楼镇 |
刘艳 |
高楼镇人民政府 |
1359435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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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蒲吕街道 |
许丽 |
蒲吕街道办事处 |
13752967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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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溪镇 |
张建 |
安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3983202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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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平镇 |
邹礼健 |
太平镇人民政府 |
18883411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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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庙镇 |
何川 |
大庙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370940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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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城街道 |
郭福祥 |
东城产业服务中心 |
1360833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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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峰镇 |
舒昌斌 |
虎峰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3594317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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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二坪镇 |
汪兴芬 |
二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898376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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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永嘉 |
陈立新 |
永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3658363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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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居镇 |
欧德云 |
安居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92358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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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平滩 |
彭明秀 |
平滩镇产业培育中心 |
1388366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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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鱼 |
陈玲 |
石鱼镇产业发展报务中心 |
13527406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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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白羊镇 |
杨波 |
白羊镇人民政府 |
1360839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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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华兴镇 |
余章彬 |
华兴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320474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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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侣俸镇 |
李天龙 |
侣俸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22337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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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南城 |
贺钧 |
产业服务中心 |
1781508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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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双山镇 |
何季东 |
双山镇产业中心 |
199236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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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水口 |
姜发丽 |
水口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388386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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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土桥镇 |
叶栋志 |
土桥镇人民政府 |
1592329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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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维新镇 |
王仕伟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872343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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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西河镇 |
杨正会 |
西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923804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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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林镇 |
邱世明 |
小林镇人民政府 |
1363776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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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围龙镇 |
陈尧 |
铜梁区围龙镇人民政府 |
1982345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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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巴川街道 |
贺建君 |
重庆铜梁区巴川街道产业培育中心 |
1398316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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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福果镇 |
杨庆容 |
福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92316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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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少云 |
杨中立 |
少云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5111997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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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旧县 |
余勤 |
旧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17382294928 |
附件2
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岗位职责
为推进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依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结合发展实际,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区域与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对接服务所在镇(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内容
辅导员可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服务。
(一)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注册登记、年报公示、合并分立、歇业备案等业务辅导和咨询服务;
(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经营服务规模,科学规划年度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
(三)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会计、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现代化管理工具,开展财务会计核算、生产销售等电算化管理,提高经营效能;
(五)指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自愿加强联合合作,促进融合发展;
(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落实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认定;
(七)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开展品牌化经营,组织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产品(服务)展示展销宣传活动,拓展网上销售渠道;
(八)指导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者入股等形式办公司,延长产业链条;
(九)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生产经营数据形成融资增信,利用农业保单实现贷款担保,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贷款可得率。
(十)总结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三、量化工作指标
⑴数量指标:每位辅导员联系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月≥1家,全年每家上门≥1次。权重占比30%;
⑵质量指标:被服务农民合作社在组织机构,完善民主管理、财务会计、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主体竞争力是否得到提升。被服务家庭农场的收支登记、生产记录是否完善。权重占比30%;
⑶满意度指标:被服务对象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辅导员与农业农村部门的配合程度、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情况。权重占比40%。
四、绩效评价
采取被服务对象和聘用单位共同参与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辅导员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分别以百分制评分,分值各占50%计入考评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
附件3
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走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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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走访记录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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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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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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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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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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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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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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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
满意100分( )较好80分( ) 一般70分( )不满意5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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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被服务主体法人(公章): | ||||
附件4
铜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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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数量指标(30分) |
质量指标(30分) |
满意度指标(40分) |
合 计 占(50%) |
被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占50%) |
考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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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辅导员联系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月≥1家(15分),全年每家上门≥1次(15分)。 |
被服务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15分),主体竞争力是否得到提升(15分)。 |
被服务家庭农场的收支登记(15分)、生产记录是否完善(15分)。 |
辅导员与农业农村部门的配合程度(20分)、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送情况(2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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