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按照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委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铜府办〔2021〕47号)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委主任任组长,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班子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农业农村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制定了《铜梁区农业农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今年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4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一是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近年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29号)文件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核。二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坚持重大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工委及行政办公会讨论,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四是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学习培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坚持“谁承办、谁应诉”原则,认真做好证据收集确认、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工作。2021年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败诉案件。五是完善法律顾问运行制度。继续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中的作用。
(三)围绕打造卓越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农业农村委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实施行政许可共41项,均已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并纳入重庆政务服务平台一窗综办。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总体压缩85%,全程网办率达100%,即办件比例45%左右,安排2名工作人员常驻行政服务中心,对即办件当场办结。
今年来,共办理行政许可500余件,其中黑斑蛙经营利用许可和人工繁育许可各12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驾驶证、注册登记等业务30余件,农药经营许可、变更、注销等业务30余件,植物调运检疫证书400余件。申请人可通过“渝快办”或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出线上申请,预审通过后,随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并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精简办理环节,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承诺制信任审批的通知》(铜农委〔2020〕200号),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对部分申请材料用承诺书代替,加强事后监管。
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证明材料。目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不涉及中介服务,且办理中不收取任何费用,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收取。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渝府发〔2018〕39号),取消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事项。
(四)切实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定方案(铜委编委〔2020〕14号),核定参公编制29人,目前在岗人员22人,大专以上文化人员占比高达91%,持行政执法证上岗人员19人,持公职律师证上岗人员2人。现有执法车辆3辆,执法艇2艘,积极配备新型执法设备强化执法力量,现有执法装备包括渔政视频AI监控点位12个,无人机2台,新型执法记录仪18台,执法终端41台,各类检测仪、夜视仪、采集站等高端设备10余台;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和慧执法等,累计使用“慧执法”824次,人均使用“慧执法”开展检查高达37.5次,目前已建成渔政AI预警系统建设,全区共有12个重点监控点,有效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我区还成立专业护渔队伍,护渔队员25人,组建护渔小组10个,每个小组配备有1艘护渔船舶。2021年已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71次,出动执法人员9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3车次,出动巡护人员3850次,出动巡护船舶400船次,检查涉农对象1302家次。
(五)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农业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出台了《关于做好落实铜梁区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铜农委〔2019〕161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铜农委〔2021〕2号)《行政执法责任制》(铜农委〔2021〕2号)《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铜农委〔2021〕4号)《“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铜农委〔2019〕111号)。在执法过程中均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非法捕捞、渔业水上安全、农机安全等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健全全区农业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农业执法监管智能抽查系统。在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案件审核,今年共查获行政违法案件62起,移送公安刑事处理12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和普法宣传培训。深化“关键少数”学法,以党工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为契机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利用职工学习日,邀请法律顾问对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学习培训;扎实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八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法律下乡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农业法制信息进乡村、农业法律服务进农户等活动;向农民展示部分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组织农资经销商开展培训会2次;在巴川街道明月广场开展集中销毁违法违规渔具行动1次,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守法意识;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和“法律八进”活动的需要,组织政策法规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到各镇街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编印了《如何识别伪劣化肥》《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药》《农资纠纷维权应知》《春耕购种须谨慎六个要素记在心》和《渔业禁用药物》等20余套资料,共发放“十年禁渔”、农业法规宣传册、宣传袋11万余份,在村居公开栏、重要河段桥头、码头悬挂告示、横幅510副。利用电视、网站进行新闻宣传6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普法工作还需加强;二是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偏少,给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三是行政监管和执法边界职责不清,产生行政监管和执法机构工作推诿现象;四是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五是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制审核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欠缺。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区农业农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在农村普法宣传上下功夫,加强农业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将农业农村适用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让法律法规进村入企不断扩大知晓面,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性法制工作上下功夫,加强法制审核工作。三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和以案释法上狠下功夫,以严格执法、以案释法树立法律法规尊崇,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法,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