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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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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乡振〔20231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的通知

各镇街: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成果,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八条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3号)要求,现将有关参保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均可参保“重庆渝快保”,不限职业、不限年龄、不限健康状况,没有等待期。

    二、参保期和保障期时间

    参保期为:20221220日至20230131

    保障期为:20230101日至20231231

    三、参保标准

    通过定额资助参保的形式,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补贴标准为:脱贫人口购买“渝快保”普惠款(69/人)和升级款(169/人)均按照50/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监测对象购买升级款(169/人)的按照150/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购买普惠款(69/人)的按照69/人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四、参保方式

    各镇街要积极引导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及时参保,核实辖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具体信息,积极对接有关承保机构,统一参保,参保期结束后,由承保机构向区乡村振兴局提供参保保单、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明细等有关资料,区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据实向承保机构拨付资助补贴。

    对已自行购买2023年“渝快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由各相关镇街向区乡村振兴局提供参保保单、参保人员明细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等有关资料,区乡村振兴部门在核查投保人资助参保资格的基础上,据实向参保人补助应享受的财政补助金额。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脱贫人口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渝快保”是对现有医保待遇的有益补充。各镇街要积极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居民医保和“渝快保”参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意识,推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渝快保”愿保尽保,确保2023228日前高质量完成参保任务。

    (二)强化工作调度。集中参保期间,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建立半月通报制度,定期调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资助参保情况,对进度缓慢、排位靠后的镇街开展督导、约谈。各镇街要做好“渝快保”赔付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风险防范,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真正受益。

三)强化医疗负担预警监测。各镇街充分利用新增“渝快保”功能模块,全面掌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投保理赔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共享、数据分析比对,主动发现、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提升政策干预的前瞻性,增强帮扶救助的时效性。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渝快保”参保人员明细表

          2. 铜梁区2023年“渝快保”参保人员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202313日       

附件1

铜梁区2023年“渝快保”参保人员明细表

序号

镇街

村社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脱贫户、监测户)

联系电话

收款人姓名

收款人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具体到镇街分理处)

邮储银行卡号

参保人与收款人关系

补助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附件2

铜梁区2023年“渝快保”参保人员汇总表

序号

镇街

补助人数(人)

其中:

补助金额(元)

其中:

备注

脱贫人口(人)

监测对象(人)

脱贫人口(元)

监测对象(元)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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