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的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16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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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的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申报

社按照补贴对象2023年实际种粮面积,填报《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1),由补贴对象签字认可申报补贴面积大于农户本人2010年土地证确权面积时,需在附件1备注栏注明多余土地的来源,包括土地户主姓名、户主土地证号、种植面积。

种植面积超过50亩(含50亩)的申报主体,粮食种植范围跨镇(街)的情况下,粮食种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需为其出具2023年实际种粮面积核查报告,申报主体在其中一个镇(街)汇总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申报。种植面积小于50亩的申报主体,种植面积涉及多个村(社)的,分别到各村(社)进行申报。各社于2023515日前报其村民委员会。

二、村级审核及公示

    各村民委员会对各社申报的补贴面积审核后,以社为单位在本社人口聚集点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统一格式印制张贴。具体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编号、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和村、镇监督电话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下同)。公示无异议经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村委会签署意见后,2023519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1)报镇

三、镇核查、公示、汇总

各镇组织核查各村上报的申报资料,农户申报补贴面积为2023年实际种植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12种粮食作物的面积种植其余作物不可申报此项补贴。核查后按以上公示要求进行镇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编号、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和镇、区农业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附件3,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统一录入、审核、汇总,于2023523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面积镇街汇总表》(附2)纸质表及电子件,报区农业委。

四、补贴发放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于524日,汇总全区2023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面积,区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各镇(街)根据补贴标准确定农户补贴金额同时进行补贴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编号、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镇、区农业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526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街)兑付汇总表》(附件4)报区农业农村委。区级对补贴标准、全区补贴总面积、总金额予以公示,并于5月底前,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方式实行一卡(折)通和国库集中支付。

五、区级专项核查

    补贴发放事中、事后,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上报补贴面积及补贴金额进行专项核查。核查是否超范围补贴、补贴面积是否属实、补贴金额是否存在问题等。对发现有违规领取补贴的,违规领取部分由镇(街)负责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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