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申请指南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核实的总体要求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农户耕地地力保护。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对抛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镇(街)要对2023年本区域撂荒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村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则次年即2024年取消补贴资格。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鼓励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五)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镇(街)组织村、社统一据实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申报补贴面积的基础按下列条款确定。
1.2011年颁发的土地证确权耕地面积。
2.尚未完成2011年土地证确权的耕地按照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并由当地镇(街)出具尚未完成确权的情况说明。
3.凡在2011年土地证确权耕地面积和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新增耕地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必须要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与之相对应的耕地证明。
4.其他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会商确定。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
(一)农户申报。各社按照农户2023年实际耕地面积(包括农户实际耕种的村社集体机动地),填报《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件1),由享受补贴农户签字认可,并报其村民委员会。
(二)村级审核及公示。各村民委员会对各社申报的补贴面积审核后,按镇(街)统一部署以社为单位在本社人口聚集点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统一格式印制张贴。具体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编号、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和村、镇(街)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下同)。公示无异议经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件1)报镇(街)。
(三)镇(街)核查、公示、汇总。各镇(街)组织核查各村上报的申报资料,并按以上公示要求进行镇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编号、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和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统一录入、审核、汇总,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镇街汇总表》(附件2)纸质表及电子件,报区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