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
2023年全区培训高素质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40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300人和技能服务型培训100人。举办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40个班,每班不少于25人。
各镇(街)及培训机构按照要求遴选学员,填写相关资料,落实培训地点,培训机构积极配合。培训机构要将培训专业、人数、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对象
(一)年龄及文化程度。参训人员年龄在16-60岁,脱贫户年龄在16-65岁,初中及以上文化。
(二)分类型开展培训。经营管理型(农村致富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小微农企、农业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及骨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户,涉农创业者等开展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农户发展的能力;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者,农民工,种养能手,脱贫户,农业从业者等开展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培训。
(三)2022年及2023年已参加了农民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四)符合参训条件的人员全年都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教育培训
(一)培训时间
1.经营管理型(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综合素养不少于24学时,专业能力不少于72学时,能力拓展不少于24学时。在总学时中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中综合素养不少于6学时,专业能力不少于44学时,能力拓展不少于6学时。在总学时中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培训时间为半天至一天。
(二)培训专业
农村致富带头人、粮油种植与经营、青年农民、粮油种植、经作种植、蔬菜种植、水产养殖、统防统治植保、农机操作手,详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1.高素质农民培训按照“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要求开展培训,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及各镇(街)领导要上好第一课。培训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产业特点及农民实际需求,实行分段培训,加强分类指导、操作实训、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把培训要达到的目的和实现的效果放在首位。
2.集中与分散办班相结合。农村致富带头人(部分)、统防统治植保、青年农民、农机操作手集中在城区开展培训,其余专业可分散在镇街开展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主要培训内容
在提升综合素养培训上,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消防及安全生产、文化素养、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乡村治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在经营管理培训上,加强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与控制、农村电商、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农业合作与经营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在专业生产能力和技能服务培训上,围绕粮油、蔬菜、经作、水产、畜禽等产业,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农机装备使用维修和机收减损技能培训,提升农机专业服务能力。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实习实训围绕学员的动手能力开展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班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培训。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五)农民教育培训教师遴选
授课教师原则上在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中由培训机构择优聘任。鼓励农业土专家等参与农民教育培训授课。
(六)班级管理
每个培训班应当明确2个班主任,即所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安排1名、培训机构安排1名,负责培训期间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每天点名登记制度。
(七)培训机构
重庆市铜梁职业教育中心。
(八)信息录入
培训机构要即时将全部参训学员全部信息录入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并将农村致富带头人录入“重庆市农村致富带头人信息管理系统”。
(九)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挖掘并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树立新型职业农民既体面又光荣的社会认同感,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传统农民自觉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
四、组织保障
(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培训机构和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相互间的联系,积极交流汇报,协调解决培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近期培训机构将前往镇(街)对接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事宜(学员遴选、培训场地等),请各镇(街)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培训机构要做好培训的一切准备工作,并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四)培训机构要即时引导参训学员在网上开展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价。
(五)培训机构和各镇(街)要及时发现、总结农民教育培训中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及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