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128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相关要求和区政府审定的资金使用方案,现就做好2023年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中先进适配、急需提升的农机装备,促进我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水平提升。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时间内,申报对象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 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机械化生产基础条件。
2. 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具有可复制示范性。原则上优先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伍中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3.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4. 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5.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近两年内无违反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未受到执法机构除警告外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情况;不存在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拖欠土地租金或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对象自愿向属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二)镇街推荐。申报对象向所在镇(街道)申报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资料,镇街资料初审确定申报对象后出具推荐函。
(三)区级审批。根据镇街推荐的申报项目,通过“公开、筛选、评审、审批”程序,召开区级评审会议确定实施项目。
四、补助标准及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用于支持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计划资金共27万元。原则上农业企业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为1:1;专业合作社、大户建设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的50%;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项目不需自筹资金。
(二)补助方式。根据《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铜府办发〔2022〕14号)要求,按照区级报账、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
五、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1月底前。
六、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必须包含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如有项目建设内容无区农业农村委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建设标准且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采购设备需提交询价资料和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预算报告。
(二)装订要求。申报资料需胶装,其中项目预算书单独装订,其他申报资料按照镇(街)推荐函、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项目实施方案、询价资料的顺序装订。申报资料一式6份送达农机推广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6时止。
联系人:何晶,电话:023-45640203,地址:原农业局310室,邮箱:479259920@qq.com。
附件:1. 2023年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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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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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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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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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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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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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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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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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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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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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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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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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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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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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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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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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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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农机化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入 |
申请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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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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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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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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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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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所有内容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过录,不得删减实施方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