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
李大春,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
负责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畜禽养殖、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工程项目、露天焚烧秸秆、宅基地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种子质量监测、农药监督检查、农产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分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