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3〕15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
为确保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对象为实际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利用其他农户闲置土地或者撂荒耕地(含新开垦未发包耕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补贴给实际耕种者。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为2023年农民实际的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包括分带套作和分带间作(详见附件1)。同一块耕地不重复享受此次补贴。补贴标准由上级、区级资金额度和实际核定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所申报的耕地补贴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尚未完成2011年新证确权的耕地按照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并由当地镇(街)出具尚未完成新证确权的情况说明;凡在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和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新增耕地申报的补贴面积,必须要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相对应的耕地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补贴对象申报
1.一般农户申报
各社按照农户2023年实际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耕地面积,填报《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件2),由补贴对象签字认可,申报补贴面积大于农户本人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时,需在附件2备注栏注明所申报土地的来源,包括代种的土地户主姓名、户主土地证号、代种耕地面积等。
2.新型经营主体申报
各社按照新型经营主体2023年实际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耕地面积,填报附件2的同时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填报《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分户明细表》(附件3)。
种植区域跨村(镇)的向种植面积较大的村(镇)申报。各社于2023年8月26日前报其村民委员会。
(二)村级审核及公示
各村民委员会对各社申报的补贴面积逐块核实后,按镇(街)统一部署以社为单位在本社人口聚集点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统一格式印制张贴。具体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和村、镇(街)监督电话(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下同)。公示无异议经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附件2)报镇(街)。
(三)镇(街)核查、公示、汇总
各镇(街)组织逐块核查各村上报的申报资料,农户申报补贴面积为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耕地面积,同一块耕地不重复享受此次补贴。逐块核查后按以上公示要求进行镇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和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统一录入、审核、汇总,于2023年9月7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面积镇街汇总表》(附件4)、《重庆市铜梁区XX镇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核查验收报告》(附件6)纸质件及电子档,报区农业农村委。
(四)区级抽查核验
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上报补贴面积进行核查验收。对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主体全覆盖实地核查验收,剩余种植主体按不少于30%的比例随机抽选实地核查验收。核查是否超范围申报补贴、申报补贴面积是否规范种植等。
四、建立健全申报核实档案管理
各镇(街)及村社要加强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工作中的档案收集管理,包括农户的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审查核实资料及申报清册等。对公示资料的收集,除了要保存村及镇(街)两级公示资料的纸质件外,还必须保存张贴现场的影像资料。申报及核实相关资料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镇(街)主要领导对补贴面积的申报、发放及核实工作负全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人具体负责,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工作。
(二)规范申报流程。各镇(街)要认真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村社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工作,做到事前现场核查、事中随机抽查,及时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村社分户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上报的本辖区补贴申报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办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各镇(街)要建立信访预警、预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并排查隐患,认真做好农民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强化违规问题处置。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申报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和因审查不严造成虚报冒领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农民、补贴目的为推广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提升油料产能。要引导村社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1.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规范
2. 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
3.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分户明细表
4.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面积镇街汇总表
5.重庆市铜梁区 镇街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面积公示表
6.重庆市铜梁区XX镇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核查验收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曾希凤,联系电话:023-45672687)
(区财政局联系人:伍悦,联系电话:023-456821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规范
一、主体耕制
可采用籽粒玉米、鲜食糯玉米、青贮玉米与籽粒大豆、鲜食大豆搭配。套作耕制指玉米与大豆的共生期小于全生育期的一半。鲜食糯玉米在2月下旬播种3月移栽、籽粒春大豆在4月中下旬播种;籽粒玉米在3月中下旬播种、籽粒夏大豆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播种。间作耕制指玉米与大豆的共生期大于全生育期的一半,在4月上中旬春大豆播种。
二、规范带植
1.分带套作(如下图)
采取2.4米开厢,种2行玉米3行春大豆。玉米带宽40厘米(两行),大豆带宽60厘米(带内种春大豆3行、行距30厘米;夏大豆播种2行、行距60厘米),玉米与大豆带间距70厘米。玉米实行育苗移栽或人工点播的,一窝留双株,窝距37厘米,大豆点播窝留2-3株,窝距25厘米。机播玉米、机播大豆每窝均留单株,窝距减半。保证种植密度,每亩玉米3000株左右,每亩春大豆7000株左右,夏大豆5000株左右。
采取2.4米开厢,种2行高粱3行春大豆。高粱带宽40厘米(两行),大豆带宽60厘米(带内种春大豆3行、行距30厘米;夏大豆播种2行、行距60厘米),高粱与大豆带间距70厘米。高粱实行育苗移栽或人工点播的,一窝留2-3株,窝距20厘米,大豆点播窝留2-3株,窝距25厘米。机播高粱、机播大豆每窝均留单株,窝距减半。保证种植密度,每亩高粱5500-7000株左右,每亩春大豆7000株左右,夏大豆5000株左右。
2.分带间作(如下图)
采取2.7米开厢,种2行玉米4行大豆。玉米带宽40厘米,大豆带宽90厘米(带内种春大豆4行、行距30厘米;夏大豆播种3行、行距45厘米),玉米带与大豆带间距70厘米。玉米育苗移栽或人工点播的,窝留双株窝距33厘米,大豆点播的窝留2-3株,窝距30厘米。若机播窝留单株,窝距减半。亩植玉米3000株左右,春大豆7500株左右,夏大豆5000株左右。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面积村社分户申报表 | ||||||||
镇(街) 村 社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补贴面积 |
带植模式 (间作/套作) |
农户签名 |
备 注 |
村负责人: 社长: 经办人: 驻村干部: |
一般农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统一用“一卡(折)通”账号。新型经营主体原则上登记对公账号开户行及账号。公示和兑付信息一致。
附件3
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新型经营主体) 土地流转(代耕代种)分户明细表 申报人: 补贴面积(亩): 镇(街)审核(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 名 |
乡 镇 |
村 |
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土地承包证号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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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代种)面积 |
豆玉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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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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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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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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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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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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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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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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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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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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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本表是新型经营主体在申报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时,补贴面积中涉及有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的部分,必须将所涉及流转的相关农户基本信息填入本表。一个新型经营主体一表,并由镇(街)审核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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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面积镇街汇总表 | ||||||||||||||||||
镇(街)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亩、元 | ||||||||||||||||||
序号 |
村委会名称 |
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农民 |
合计 |
备注 | ||||||||||||||
一般农户 |
新型经营主体 | |||||||||||||||||
户数 |
补贴面积(亩) |
户数 |
补贴面积(亩) |
户数 |
补贴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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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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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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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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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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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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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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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负责人:(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签字)财政办主任: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经办人: |
附件5
重庆市铜梁区镇街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申报面积公示表 | ||||
补贴项目: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 ||||
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_______镇(街)_____村 单位:亩 | ||||
序号 |
农户姓名 |
社别 |
补贴面积 |
备 注 |
监督举报电话: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_ | ||||
_____镇(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_____ ______镇(街)财政所:_____ | ||||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45672687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45682129 | ||||
说明:本公示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用于镇、村级公示张贴,两份镇、村级留存作为档案资料。 |
附件6
重庆市铜梁区XX镇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核查验收报告
2023年X月X日-X月X日,XX镇(街道)组织XX科室主任张三、XX科室高级农艺师李四及XX科室工作人员王五,通过现场踏勘测量、检查相关台账资料、分析对比等方式,对XX镇(街道)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验收,经验收:XX镇(街道)2023年实施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及一般农户)共计XX户,面积共XXX亩,种植规范,验收合格。
验收组长签字: 验收成员签字:
重庆市铜梁区XX镇人民政府(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