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委〔2024〕1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
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
为确保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3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7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和《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的通知》(铜财〔2023〕1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资金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对象为实际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流转土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利用其他农户闲置土地或者撂荒耕地(含新开垦未发包耕地)进行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的,补贴给实际耕种者。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为2023年农民实际的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包括分带套作和分带间作(详见附件1)。同一块耕地不重复享受此次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市级下达资金和区级配套补贴及经三方核定面积综合确定。所申报的耕地补贴面积以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为准;尚未完成2011年新证确权的耕地按照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并由当地镇(街)出具尚未完成新证确权的情况说明;凡在2011年新证确权耕地面积和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新增耕地申报的补贴面积,必须要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相对应的耕地证明。
三、补贴发放
全区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验收合格面积1.5491452万亩,测算出补贴标准为241.07元/亩(具体资金为:中央资金222万元;市级资金74万元;区级配套50元/亩)。各镇(街)根据补贴标准及第三方验收合格种植面积确定农户补贴金额,同时进行补贴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农户姓名、社别、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和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附件2),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镇(街)兑付汇总表》(附件3)、《重庆市铜梁区 镇街2022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分户明细表》(附件4)纸质表及电子件报区农业农村委。区级对补贴标准、全区补贴总面积、总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2023年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补贴方式实行“一卡(折)通”。
附件:1.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规范
2.重庆市铜梁区___镇(街)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兑付公示表
3.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镇(街)兑付汇总表
4.重庆市铜梁区 镇街2023年度大豆玉米(高粱)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分户明细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