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依法行政制度。抓细抓实《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铜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制发了《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要点》,将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良好氛围。对关系全局、涉及面广、与民生相关的事项始终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和科学民主。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铜梁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全面开展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工作1次。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必审、应备必备,坚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作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经授权,事业单位不得制定发布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
三、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以“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为现场观众答疑解惑500余人次。以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为契机,每月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每次宣传受众达200人以上。我们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推行“一岗双责”,促进业务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了大普法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进企业和学校宣传失业保险(稳岗、技能补贴)政策、就业创业政策、社保参保缴费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劳动维权、《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60余次,受众1800余人次。向党政机关及群团组织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事业绩效工资、目标绩效奖、受处分人员待遇调整、人事人才(镇街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社保参保缴费政策6次,受众960人次。向3万多社会公众宣传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12333“智慧人社”主题宣传、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四、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解民忧”为出发点,以“转作风”为着力点,对该取消的事项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事项及时承接到位。行政审批事项由13项精减至4项,其他行政权力仅保留了30项。此外还同步推进了服务优化和作风转变。一是减少证明材料。如取消了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的工作经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证明等。二是大幅压缩办理时限。70%以上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1半以上,有些事项承诺为马上办。如社保丧葬费和抚恤金申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分别由2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等。三是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在市政府政务网上发布的事项,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56项进行了网上领取、发布,配置了表单、流程,实现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截至目前,基本实现异地业务“不用跑”、无谓证明材料“不用交”、重复表格信息“不用填”,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
五、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加强“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一单两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互联网+”相结合,加强人力社保领域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探索完善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装饰装修企业专项检查等重点领域执法活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行政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创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新执法优化服务试验区。推进人力社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内部分散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检查及必要的行政强制权,与劳动保障监察规并,集中执法力量。实现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由强制执法向引导守法的转变、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由单纯执法向服务企业的转变、由区级单点向基层全面的转变,实现便民、高效。
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38件,目前已办结37件。其中办理拖欠报酬案件25件,为41人追回劳动报酬23.22万元;办理社会保险案件3件;清退违法使用童工案件3件共5人;办理违法收取劳动者财务案件2件;办理非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案件4件。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按照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的三类阶次予以处罚。2019年,对8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8起,罚款共计75623.2元,全部受罚单位已按期缴纳罚金,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与公安、监察、法院积极对接,对3家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欠薪责任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铜梁区公安局;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网上监察办理系统作用,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2起。
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一是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对长安离合、新红旗缸盖、南雁集团等重点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建设进行业务指导,使其在企业调解组织内部能够妥善、快速的处理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劳资纠纷。二是加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其完善用工方式、管理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既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减少劳资纠纷,从而减少用工成本。今年共受理立案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7件,处理结案437件,结案率为95.6%;以调解方式结案305件,占结案总数的69.8%。
七、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办、谁应诉”原则,局法规科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争议出庭应诉。对于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一审法院开庭审理的11件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达7件,出庭应诉率达到64%,超过其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出庭应诉工作得到人民法院的肯定。今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结案案件2件,复议期间用人单位主动撤销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终止1件,另外3件尚在复议审查期间;处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0件,已结案件10件,维持9件,1件被撤销(经行政复议维持);二审上诉案件7件,已结案件6件均得到市一中院维持,尚有1件正在审理期间。
八、2020年工作计划。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全局所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案件分析评估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根据不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特点分类处置,对人数众多、关注度高、情况复杂、案情重大的疑难案件,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可通过征求专家、法律顾问意见和听证等方式予以办理。三是做好行政服务工作。重点在于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上,一方面,待市局详细的流程配置在政务网上发布后,指导各科室、事业单位及时进行调整,最后编印成册,发放到各办理窗口。另一反面,关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工作,根据市局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事项模板。同时,待市局金保网和市政府的政务网对接后,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四是做好“法治人社”建设评估准备工作。按照市局要求认真梳理我局“法治人社”建设情况,积极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情况自评工作,围绕“法治人社”建设各项要求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在2020年上半年提交评估申请。五是做好行政监督工作。坚持每月一次仲裁重大疑难案件会审和工伤认定疑难案件研讨会,推广案卷定期评查机制,探索一案一考评制度,促进全局行政行为日益规范。六是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2-3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同时,借助我局各种宣传活动平台,进行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