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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23
  • 2025-07-24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温天气劳动用工的温馨提示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温天气劳动用工的温馨提示

各用人单位:

目前,我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要落实好高温天气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在高温天气室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物资,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注:高温天气是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含35℃)的天气。

严格执行高温作业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根据不同的气温状况有不同的规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 40 ℃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4.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宜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及时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和任务。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用人单位依照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建议用人单位综合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在工资分配中向一线、艰苦室外岗位劳动者倾斜

建议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室外工作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业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落实相关规定

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夏季高温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等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劳动争议,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投诉举报渠道

单位名称: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

投诉电话:023-45638859  023-45646728  023-45646680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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