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人社〔2024〕193 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相关用人单位:
为促进用人单位树立守法诚信的社会形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好企业诚信档案,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49号)和《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1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和评价主体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审查和评价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执行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制定程序;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的义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等。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要件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合法;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情况等。
(三)用人单位遵守特殊群体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情况等。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与职工约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严重超时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履行特殊工时备案等。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支付周期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的工资标准是否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等。
(六)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是否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七)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专门规定的情况。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网络招聘)活动、劳务派遣业务;未经备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劳务派遣用工企业超范围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等。
三、评定步骤
(一)企业申报。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审查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单位渝快办账号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我要办-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功能模块,在“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平台”申报其2023年度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和职工花名册等,并系统根据单位人数随机抽选的待审查人员名单,提交单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社会保险申报情况和抽中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记录等书面材料或者电子资料。
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各一份:
1.《重庆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自查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4.系统随机抽取人员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
5.2023年11月份职工花名册;
6.2023年11月份系统抽取人员的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
7.2023年11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8.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需要提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以及2023年11月份劳务派遣工工资的支付凭证。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送我局 204办公室。企业网上申报和资料报送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
(二)评价和审查。2023年度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突发事件、行政处理处罚和纳入重大违法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企业全部纳入评价范围,系统按评价指标规则读取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自动生成评价等级初步意见。
(三)征求意见和公示。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过程中将征求有关部门和同级劳动关系、基金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就业、社会保险等有关业务部门意见,并将拟评价结果在铜梁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接到的异议反馈意见和公示情况,及时收集和固定有关证据资料,对确需调整的及时在系统上变更等级。对拟评为C级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书面告知。
(四)结果公布。区人力社保部门在铜梁区政府网站公布管辖企业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并将正式公布文件(含电子版)报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备案。市人力社保局将全市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本次和历年守法诚信评价等级。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评先、评优和上市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的证明事项,人力社保部门不再出具其他证明材料。
四、守法诚信等级结果运用
(一)信用信息共享。年度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推送政府信用平台,并抄送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实现协同监管,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补助、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积分等工作中,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落实川渝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信息共享机制要求,由市人力社保局向四川省人力社保厅提供年度评级结果。
(二)表扬优秀企业。对连续3年评为A级的企业,进行表扬鼓励,结合“送法上门”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对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作成效突出、影响力大的企业,将组织新闻媒体重点宣传。
(三)分类监管。对评为A级的企业,除有举报投诉外,原则上不纳入本年度主动巡查范围;对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评为C级的企业,应列为本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和培训对象,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实行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推送,实施联合惩戒。(完成时限:2024年10月20日前)
五、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203室)
电话:45638863、45638853联系人:徐富兰、李鑫祺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