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其他信息

  • 115002242037431382/2022-00026
  • 铜司函〔2022〕12号
  • 司法
  • 政协提案办理
  • 铜梁区司法局
  • 铜司函〔2022〕12号
  • 2022-08-11
  • 2022-08-19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第十一届

一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复函


周大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第288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局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一)拓宽宣传渠道,延展覆盖面积。一是广泛开设宣传栏。在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工作站公示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所需材料等信息,让群众知悉法律援助内容,为群众维权提供便捷渠道。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实施法律援助制度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为主题,联合公检法机关、民政局、人社局等14家单位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28个司法所同步启动《法律援助法》街头宣传活动。结合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动员宣传力量进村入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面对面详细解读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流程,解答有关咨询,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依托铜梁网、铜梁APP铜梁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大美铜梁抖音号等新媒体,推广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宣传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今年1月以来,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律援助工作经相关媒介宣传报道16次。

(二)充实宣传内容,突出援助实效。将《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进行梳理整合,印制《铜梁区法律援助联系卡》和《铜梁区法律援助指引》两类宣传册,其中《铜梁区法律援助联系卡》简明扼要地注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应提交的材料、受援人和义务、咨询电话、地址及网址等几项重要信息,方便群众快速认知法律援助。《铜梁区法律援助指引》则囊括了法律援助内涵、申请渠道、办理流程、范围、条件、终止情形等30项内容,对群众细致了解法律援助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此外还购置《法律援助法》单行本2000册,针对群众不同需求进行赠阅,真正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关心法律援助,用好法律援助。

二、完善援助网络,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一)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凝聚强大工作合力。5月,在已建立驻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妇联、残联、总工会等8个单位工作站的基础上,到高新区管委会、区劳动仲裁委新设2个工作站,进一步做深做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全面加强与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为重点群体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案件代理和辩护等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镇街纵向协同,打造清晰工作线路。积极协调镇街党委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贴近基层的优势,让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群众能够在家门口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协调镇街党委政府在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工作中予以积极配合,极大促进法律援助工作高效开展,保障群众更快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夯实援助工作基础

(一)拓宽经费渠道,确保稳定来源。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拨付。其中,市级财政拨付经费主要与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挂钩,近两年我区法律援助案件保持在500件左右,市级财政保障相对较稳定。区财政每年定额拨付法律援助经费30万元,用于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值班补贴、宣传和培训费用等。今年区司法局积极向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争取资金支持,目前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初步确定在我区实施乡村振兴 法援助力项目,投入资金设立公益法律援助之家,着力推动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二)加强经费监管,筑牢廉洁防线。2022年,根据财政统一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单独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对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法律帮助值班补贴等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每个季度定期将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办案补贴发放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案件质量评估补贴共28.08万元。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充实人员队伍,壮大服务力量。将全区65名执业律师、1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尽数纳入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或指派参与法律咨询接待、认罪认罚值班、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要求每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以上。全区28个司法所54名司法行政干部和司法协管员作为工作站人员,为辖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接待、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等法律服务。

(二)加强培训管理,提升服务质量。邀请市司法局相关处室人员为区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对照市级要求上调办案补贴标准,提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质量监管,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质量评估、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推行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升服务质量,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彭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胡娟

联系电话:023-45680148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2811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