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司函〔2024〕17号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铜梁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效果的建议》(第260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短板,提出的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到位。我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探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不断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组织架构不断健全。一是积极构建区镇两级社区矫正议事协调机构。2020年12月,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公安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11部门为成员的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2022年进行了人员调整。全区28个镇街均参照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所辖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三是落实经费人员保障。全区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一支由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及矫正帮教小组组成的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以强有力人防、技防手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
(二)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健全制度机制。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修订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9月27日印发。2021年12月2日,重庆市司法局印发《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对象手机信息化核查及电子定位管理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2023年7月,我局制定下发《铜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对44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依据进一步明确细化。二是健全信息平台机制。推进“智慧矫正”建设,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与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依托重庆市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借助执法记录仪、人脸识别等智能系统,健全信息化核查制度,实现社区矫正管理智能化。三是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制发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和成年人社会影响力调查评估意见书,规范格式,明确调查对象、内容及程序,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集体会商,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今年以来,开展审前社会调查75件。四是健全分类管理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裁判内容和犯罪类型、奖惩情况、考核结果、再犯罪风险、矫正阶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不同级别、类别和阶段,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矫正,实现教育矫正效果的最大化。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对给予训诫、警告决定书,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书等法律文书的审批、会商、送达、存档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对所有违规行为在查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持续优化。一是重视矫正教育。深入推动社区矫正主题教育,充实主题教育内容,扩大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心理疏导,用好心理测试、咨询和评估等手段,精准采用干预措施,及时化解心理危机。坚持“五走访”制度,常态化定期开展走访谈话,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生活、工作及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引导。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275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937人次、心理辅导47人次、公益活动346人次。二是抓好矫正对象帮扶。加强困难帮扶,协调民政、教育、人力社保、医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其因生活贫困而导致再次犯罪;加强就业帮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摸底调查,积极提供各项政策和便利信息,鼓励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创业;强化未成年人帮扶,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指导,与成年人分开管理,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积极联系家庭、学校,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返校园。今年以来,累计落实社会救助1人、低保1人,组织技能培训2人,指导就业或就学46人,落实其他帮扶46人。
(四)社区矫正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采用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档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局加强配合、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相应工作流程,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出入境关,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的,还存在衔接配合、要素保障、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方面的短板,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一)继续加强衔接配合。一是明确专人每月定期与区法院进行人员比对。每月定期与区法院比对判处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名单,确保不漏管一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明确专人与区公安局出入境支队对接,将每周入矫的对象纳入不批准出境人员名单备案,杜绝社区矫正对象非法离境。与法制支队加强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被治安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协同处置。三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向检察机关提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和密码,便于检察机关监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区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察和专项检察,及时查漏纠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区民政、教育、人力社保、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沟通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扶救助,切实化解社区矫正对象涉及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
(二)不断强化专业保障。一是充分发挥派驻警察职能作用。发挥好重庆市司法局派驻我局的2名监狱、戒毒警察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入矫身份意识教育、在刑意识教育、定期组织集中教育、个别警示教育等方式,树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不断提升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质效。二是积极参与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各司法所增配司法协理员,吸纳具备法律、心理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配合重庆市司法局编制《社区矫正工作手册》,适时组织集中培训和片区业务交流。每季度组织解矫案件交叉评查,并对各司法所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和指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理解社区矫正工作,消除偏见与误解,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二是加强引导。向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村(居)发放《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告知书》,引导村(居)干部、网格员、楼栋长及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三是加强基地建设。积极协调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教育基地、就业基地和公益活动基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
非常感谢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答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彭宏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45628009
邮政编码:402560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4年8月26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