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500号
电子邮箱:tlqsfj2019@sina.com
联系电话:45347659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将《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10〕14号)等2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0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4年X月X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0件)
1.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10〕14号);
2.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1〕160号);
3.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3〕58号);
4.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县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文化体育设施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14〕2号);
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铜府〔2014〕203号);
6.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2017〕72号);
7.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控制城区扬尘污染的通告(铜府〔2013〕224号);
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2014〕85号);
9.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告(铜府〔2015〕90号);
1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建筑整治的通告(铜府〔2017〕42号);
11.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5〕107号);
1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的通告(铜府〔2015〕127号);
13.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8〕43号);
14.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铜府办〔2012〕104号);
15.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发〔2013〕2号);
16.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新村建设管理的意见(铜府〔2014〕157号);
1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7〕9号);
1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5〕79号);
19. 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铜府〔2014〕11号);
20.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2017〕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