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征求《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意见的反馈
为保证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及时更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根据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8日在重庆市铜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无异议。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