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委发〔2021〕13号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转发《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新的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更加落实落细,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铜梁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区“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服务“十四五”时期铜梁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区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夯实全面依法治区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普法工作融入全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依法治区和平安建设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重点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院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精选群众身边的案例释法说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组织编写民法典漫画、案例汇编等通俗读物,创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标语等普法产品。
2.充分利用全市民法典宣讲专家库资源,发挥好区民法典宣讲团作用,推动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
3.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和商场投放民法典普法公益广告。
4.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宣传。
5.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
6.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院馆。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十四五”期间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友邻区市县建立合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度合作。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网络空间秩序、反诈骗、禁毒防艾、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养老继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党内法规专项宣传。正确把握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依托“红岩魂智慧党建”平台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测试,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提升全区公民法治素养
坚持深入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按照市级部署,扎实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等主题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特点,探索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全区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积极推动开展全区范围的公民法治素养社情民意调查。
(二)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逐步实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的一体化全覆盖。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针对不同学段明确重点普法内容,充分运用法治教育优质课资源。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构建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进校园统筹协调机制,以春秋两季校园普法宣传为载体,持续深化“‘莎姐’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法治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五个一”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宪法法律馆”,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健全完善村(居)民普法教育机制,落实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会前学法和道德宣讲制度,全区各村(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群众学法活动。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账号)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公交、出租车、营运客车、危化品车辆等重点驾驶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业人群和困难群众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活动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加强《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宣传实施,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全面实施“五风”浸润工程,深入推进“洁雅铜梁”建设,常态化选树“新乡贤”“好乡亲”,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等方面的规则意识。
(四)完善制度保障
印发公民常用法律指引和公民法治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积极做好“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推荐工作,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重庆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2025年,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一镇(街道)一普法讲堂、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长廊)”的阵地体系。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提高法治文化阵地使用率,积极做好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建设具有铜梁特色的法治文化市场。创新采用“法治+文艺”方式,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积极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和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法学专家、普法少云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学家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培育法治文化品牌
开展“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一个季度一个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增强全区普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造品牌活动载体。征集推出具有铜梁特色、体现法治精神的普法标识、卡通形象和系列法治文化产品,丰富全区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创建一批法治文艺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积极打造“金钱板流动普法站”,创办“法治龙乡”节目,讲好法治人物、法治故事,逐步形成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党建扎桩、治理结网”,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全面推广“开英工作室”、乡村理事会、乡贤评理堂等基层治理平台,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整合“雪亮工程”资源,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区力量+、社会力量+、专业力量+”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一社区一警(两辅警)、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专栏2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2.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3.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参加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动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打造企业开办“四零”改革、政务服务智能“秒办”、承诺制信任审批等服务品牌。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积极参与“黄桷树计划”“凤凰计划”“扬帆计划”三大计划,为全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开展企业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3.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4.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章程,深化行风建设,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用好“1+5+N”三级微信矩阵,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三)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深化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积极推广“马路办公”“柔性执法”“智慧监管”等执法新模式,加强对全体市民的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实时普法。健全完善“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广车载便民法庭,充分利用公开庭审、巡回审判等司法活动,通过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判后释疑等方式,开展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强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以案释法的履责主体作用,推动典型案例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典型案例编辑、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将以案释法纳入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组建专业普法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印制发放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培育以案普法品牌。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嘉许制度,深化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结合的创新实践,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发展和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少云志愿者队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行业管理和自律水平,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织或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强化普法平台建设。大力推广“12348重庆法网”“重庆司法”公众号等市级普法平台。用好“铜梁APP”“铜梁发布”微信公众号、“大美铜梁”抖音号等区级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区级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市级普法平台的互联互通,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
优化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法治需求,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优化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创新普法传播方式。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探索建立铜梁普法融媒体平台,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多方共享、联动发力、全媒推送,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
专栏4 强化法治宣传平台建设
1.整合全区普法新媒体资源,推动区级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市级新媒体普法平台的互联互通。
2.优选宣传载体、推出宣传精品、打造宣传品牌,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专栏专刊专版,培育一批品牌栏目。
3.探索建立铜梁普法融媒体平台,加强推广,发挥普法主阵地作用,形成全天候、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态势。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将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普法办事机构,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镇街、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制度,强化评审整改、督导实施和效果评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度,加强指导督促,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和引导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明确落实任务,加强质量建设,广泛开展公益普法。
(四)强化保障支撑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坚持落实每年度普法骨干集中培训制度,强化对各级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普法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普法计划项目安排专项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镇街、部门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普法措施落地见效。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市普法考评指标要求,科学制定符合铜梁实际的普法考核验收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相关情况。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定期将全民普法工作情况向区委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度要将普法履责情况向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汇报。加强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的指导督促。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区政府要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按部署探索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